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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聚合经营行为的通知》意见的通告,其中提出,聚合平台应当主动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笔订单抽成比例。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1月8日,为期30天。

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者(以下简称“聚合平台”)是指依托具有技术和用户优势的互联网平台,为乘客、驾驶员提供网约车线上服务,与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共同提供网约车服务的电商平台。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聚合平台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提供服务的网约车企业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相关车辆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相关驾驶员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为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鼓励每个月核验更新一次。

聚合平台应当对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及其提供的网约车服务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聚合平台发现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及其提供的网约车服务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暂停为其提供聚合服务,发现有违反第一条规定的,不得再向涉及的网约车企业或车辆、驾驶员提供聚合服务,并及时向广州市交通运输局报告检查及采取措施情况。

对于备受关注的网约车司机抽成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到,聚合平台应当会同平台内网约车企业,落实交通运输新业态平台企业抽成“阳光行动”要求,主动公开计价规则,合理设定并公开抽成比例上限,在驾驶员端实时显示每笔订单抽成比例。

在保障乘客权益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聚合平台应当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乘客与平台内网约车企业发生争议时,聚合平台应当积极协助乘客维护合法权益,不能提供网约车企业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对乘客受到损害的合法权益承担先行赔偿责任。

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南二路1号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邮编:510620

(二)电话:020-38180132

(三)电子邮件:guanrt@gz.gov.cn

(四)网 址 : https://www.gz.gov.cn/hdjlpt/yjzj/answer/mo bile/25433#/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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