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权《刑法学专题理论研究》、陈兴良讲座
二、刑事政策的社会价值
(三)中国现实条件下刑事政策的运动方式与反思
刑事政策是国家在特定社会环境下,基于一定的社会功利目的,对各种犯罪现象所作出的评价和策略,是国家在一段历史时期之内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经验总结。经过时代的变化发展,某些刑事政策内容随着历史使命的完成而引退,而某些刑事政策思想至今仍不断地被发扬光大,更有一些刑事政策理论随着时代的发展被不断更新。在市场成为配置社会资源主要手段的今天,符合市场社会规范和国家社会根本利益的刑事政策正不断地得到弘扬或被创设。
1.惩办与宽大相结合刑事政策的地位与反思
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长久以来一直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基本刑事政策。那么在和平建设年代,则更多地表现为打击和预防犯罪的基本刑事政策。
尽管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是长期信守的,但并不意味着政策的内容必须一成不变。其内涵正在随刑事法律观念的变更而变更:
首先,“惩办少数,改造多数”的原则被赋予了新的意义。
其次,“区别对待”与惩罚的个别化是一致的。区别对待既是根据犯罪分子客观行为轻重差异的必然结果,更是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大小不一的要求。
第三,宽严相济概念得到新的定位。
所以,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是根本性的刑事政策,是广义刑事政策下的基本信念体现。其已经摒弃了最初“首恶必办,立功受奖”这一“分化政策”的初衷。
2.严打刑事政策的回顾与反思
1983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决定》提出:这次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要采取过去行之有效的办法,这就是要全党动员,首长动手,层层负责,广泛发动群众,统一组织行动,一网一网地撒,一个战役一个战役地打,务必做到有威力,有震动。从现在起,在三年内组织三个战役,依法将刑事犯罪分子逮捕一大批,判刑一大批,劳教一大批,注销城市户口一大批,并且杀掉一批有严重罪行、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
(1)修改基本法的三个重要决定
1983年9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对基本法进行修改的三个重要决定。
《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该《决定》对刑法做了重大修改,规定对流氓罪,故意伤害罪,拐卖人口罪等十几种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此外还增设了一个“传授犯罪方法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总之是扩大了死刑的适用范围,突破了当初限制死刑的立法精神。
《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
该《决定》对刑事诉讼法做了重要修改。尽管只有两条,表面看来似乎只涉及办案时限,其实是一个极其严厉的法律(后文详加分析)。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该《决定》对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3条作了修改,规定:“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此后,死刑复核权长期下放,直到2007年才收回。
上述三个《决定》,对国家重要的基本法做了伤筋动骨的修改,这就应验了邓小平曾经批评过的一种现象:“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就跟着改变。”
(2)若干配套措施
为了实行“严打”,公安司法机关还采取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主要有三项:
授权基层法院可以判处死刑
高法、高检和公安部于1983年8月16日发出通知,规定:“在当前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这段期间,中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把某些属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应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交由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这一通知改变了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管辖制度,授权基层法院可以判处死刑。三个半月后,高法、高检和公安部又于12月2日发出通知,规定:“今后对于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仍执行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尽管用语委婉,但总算是纠正了此前的不慎重授权,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更大损失。
对判决已生效的案件重审改判死刑
1983年8月28日,高法、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发出《关于严厉打击劳改犯和劳教人员在改造期间犯罪活动的通知》,规定:对于“在改造期间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要“重判一批,注销城市户口一批,罪行严重、情节恶劣的要坚决杀掉。”据此,将一大批劳教人员逮捕判刑,注销城市户口,发往边远地区改造,并从监狱中拉出一批罪犯,改判死刑处决了。
对服刑期满者强制不予释放
1983年8月19日,司法部、公安部、高检、高法联合发布《关于对犯人刑满和劳教期满的人员暂停放回社会的紧急通知》,规定:“自文到之日起,对犯人刑满和劳教期满的人员,无论其家住城市或农村,均暂不放回,暂按留场就业人员对待。”这个《通知》把劳教人员等同于服刑的犯人,强制“留场就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实际上还是“政策高于法律”的人治。
“严打”期间大量捕人,再加上对服刑期满的人员不予释放,致使监狱和劳改队、劳教所人满为患。那时,一个十几平方米的监号竟关押三四十人,晚上睡觉很难躺下,这一现象前所未见。
2022年10月30日星期日22:12 于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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