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60年代,拍摄于某地公审大会上三名“死刑犯”的照片,他们三人的罪名分别是“没有改造好的坏分子”和两个“投机倒把”的罪名
画面里最左边的犯人年龄最大,他曾经是地主,被判处的罪名是屡教不改,是没有改造好的坏分子,这说明在解放以后,这个地主依然还是用封建时期的压迫手段大肆地欺压农民,最终被检举揭发而被逮捕,并被判处极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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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右边两位所犯的罪名是“投机倒把”,这指的是当时通过“走后门”、“批条子”等非正当手段获得的商品进行售卖赚取利润的现象,这在现在看起来很正常的事情,但在当时计划经济时代的时候,所有的商品都是经由国家统一配价售卖,而他们这种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
但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经济体系的进步,我国的“投机倒把罪”在1997年予以了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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