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政务网上的处罚信息显示,温州一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进行托育机构备案温州市瓯海区卫生健康局予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

为了抑制托育机构良莠不齐的发展现象,营造健康安全的托育服务环境,托育机构必须做到规范备案、合法经营给托育机构备案,不仅是合法正规的象征,更是家长放心选择的凭证。

2021年8月20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指出,托育机构如果违反上述规范性文件要求,将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提高婴幼儿家庭获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托育机构的设置和服务应当符合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托育机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托育服务,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托育机构有虐待婴幼儿行为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浙江政务网、龙湾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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