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衢江区白坞口村
“未来乡村美化工程”项目负责人
前一日发现工地上两只百斤重的石糟
竟然不翼而飞
项目还没验收就丢了两只石槽
这可急坏了谢先生,随即报了警
偷钢筋偷水泥的多了
偷石槽的倒是头一次见
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乌溪江派出所
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展开侦查
通过仔细查看监控视频
民警锁定了一辆蓝色三轮电动车
晚上8时许
该三轮电动车经过村口围墙
车上下来一对男女
手上仿佛在搬着什么东西
随后便骑上三轮车
不一会就消失在了监控视野里
虽然看不清两人的样貌
但是结合时间,地点等因素
这两人有重大嫌疑
随后,民警立即带着相关证件
准备来到男子家中展开调查
在视频监控中
这辆装着石槽的电动三轮车
消失在湖南镇岭外村一带
民警很快就赶到这两人家中
一进门就看到了那辆蓝色三轮电动车
并在嫌疑人郑某家的猪圈里发现了
被盗后盛着猪食的石槽
此时,两只猪老弟在石槽前吃得正欢呢!
至此,盗窃石槽的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原来这湖南镇郑某夫妻俩
因为自家养的两头猪长大不少
原先“吃饭”用的“饭碗”就显得太小
为了让自家猪吃好饭,养好膘
郑某的妻子提议把村口装饰围墙用的
大石槽搬回来当猪槽
给自己家养的大胖猪换两个“吃饭的家伙”
于是俩人一拍即合
晚饭后,趁着天色较暗
两人偷偷把两只石槽搬上电动三轮车
“现在想想未经他人同意
就擅自拿了别人的东西
真是鬼迷心窍了!”
面对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郑某夫妻俩此刻也是后悔不已
警方提醒
企业项目工地上的建筑用品和设施均属于他人或公家财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最后得不偿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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