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效,体现服务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决定自2022年12月8日起退卡不再需要提供发票。今后,明珠卡公司将持续不断改进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乘客提供满意周到服务。
根据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普通乘车卡办理及使用须知》关于退卡和换卡(暂行规定),消费者可在办卡充值点办理退卡。退卡时卡片有损坏但非人为损坏,将全额退还押金和卡内余额;如经检验卡片属人为损坏的坏卡,不退押金。退、换集体办的卡需有办卡单位证明。退、换卡时,如果当时读不出卡内数据,需10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处理时间,退卡时卡内余额超过500元(含500元),用户需签署《承诺书》。
大连明珠公用卡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84354879
大连市公交客运集团票务管理中心所属营业所地址及电话
南石道街营业所:西岗区长春路335-2号 电话:82494772
解放广场营业所:沙河口区五一路88-3号 电话:84612878
青泥营业所:中山区长江路261号 电话:83622543
台山营业所:沙河口区西南路475号 电话:8432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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