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广西频道

12月9日上午,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2022年度鱼峰区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向20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10.93万元,为确有困难的救助申请人送去“及时雨”。

“感谢法院给我们这么大的帮助,很感动。”救助申请人张女士激动地说道。2020年,她与前夫邱先生因感情破裂而离婚,法院判决双方各抚养两名孩子,邱先生需要一次性向张女士支付4万元抚养费。不过,事后邱先生不仅没有支付抚养费,也没有对其应承担抚养责任的两个孩子进行照顾抚养。

自法院判决生效以来,张女士独自一人抚养着4个孩子。因救助申请人张女士的几个孩子年纪尚小,生活费、教育费开销大,再加上张女士工作不稳定,经济压力较重。鱼峰区法院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邱先生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且下落不明。该院通过筛查发现张女士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向其告知可申请司法救助。最终,张女士获得了7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据介绍,此次获得司法救助的对象涵盖了未成年人、残疾人、困难妇女等重点救助人群,通过救助,及时缓解被救助当事人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防止因案致贫,传递了司法温度。

鱼峰区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积极依法履职,把司法救助这项民生工程做细做实,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龙馨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