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就是百姓的命!不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这些都是至理名言。

土地无论到何年何代都是人们能够生存下去的保证,有了土地才能有粮食,有了粮食人才能生存,那你知道我们中国古代都经历了什么土地制度吗?

从人类出现以来,土地经历了氏族公社土地所有制,在奴隶社会中,井田制代替了氏族公社对土地的所有权,井田制土崩瓦解后封建社会土地私有制盛行一时。

原始社会的人类耕种土地只是为了能够活着。

原始社会上一直以为是谁开垦的就是谁的,或许这个观点,只是那些能够独立的在深山或者方圆几十里没有人的地方才会出现的情况,在原始社会的时候人都是群居的,而劳动报酬都是根据当时有多少人一起工作而最后分配得来的。

而当时的原始社会已经有了氏族概念,在这个概念下,那么土地就是氏族的,也就是属于这一个群体的,没有说是私人,或者国家的概念。

原始社会不可能出现独居的状态,不仅仅是因为当时生活的的局限性,更多的是因为,一个人的力量很受限制,在那个生产力和劳动力极低的情况下,能够结成一个氏族生活,并且分配工作和劳动成果,是原始人生活的一个重要保障。

当原始人的生产力和思想开始进步的时候,奴隶制社会开始了。奴隶社会的人毫无自由可言,只是天子可以随意驾驭的的奴隶而已。

奴隶社会和原始社会最大的区别,就是出现了领导者,土地的所有制方式不同了,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天子,在奴隶社会实行井田制。只有天子才有权力处置这些土地,在这个时代,拥有多少土地才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土地才是权力的象征。

天子在封功臣和宗室的时候,给的都是土地,顺带着才是人口,可以看出当时土地在人们心中的分量是很重要的。天子封诸侯,诸侯又可以分封给卿大夫,这里的土地已经俨然成为了权力的象征,但是此时的田地还是属天子的,诸侯只是拥有了使用权,而没有买卖和转让权。

诸侯迫使当时的奴隶为其耕种土地,抢占他们的劳动成果,只以少量的食物养活这些奴隶,也就是用此种方式来管理土地上的人口。

土地因此也开始成为了奴隶主攫取权力和利益的筹码,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奴隶主渐渐地对土地的控制力变弱,土地慢慢的已经不能持续维持奴隶主的利益,同样因为战争等原因,税收制度发生了变化,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化,土地制度也开始了变化。

造成这种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第一、生产力发展。

奴隶社会前期人们的生产还很不先进,只有简单的生产工具,如青铜器的使用,只是比较石器要进步很多,后随着金属制品的发展,铁器被用到了生产中,再后来加上牛耕,大大的提高了生产力水平。

第二、战争频繁,导致土地流转,甚至是荒芜,从而是井田制受到破坏。

进入奴隶制后期,礼乐崩坏,政治制度开始受到挑战,天子的威权几乎不在,诸侯之间的征伐此起彼伏,大量的百姓被征集到战场,人员大不断减少,导致田地荒芜。有很多诸侯国为了打仗把十二三岁的孩子都派上了战场。

诸侯间不停的打仗,致使很多诸侯国人口锐减,土地无人耕种,从而影响国家的税收,百姓的口粮更是无从谈起,迫使很多的土地流转,这也进一步的迫使土地往私有化方面转变,井田制受到了挑战,经过不断的变法改革,井田制最终彻底瓦解。

第三、税制的改革,变相的承认了土地私有化。

一切的方法和方式都是为了诸侯们的欲望,无休止的战争,导致人口的锐减,人口的锐减导致土地荒芜,土地荒芜导致税收无法征集。

税收是诸侯们唯一可以执掌权柄的依靠,所以为了自己的权柄,最好还是进行税赋改革,那么改革的重点就是土地,由谁来种?

井田制已经无法调动百姓们耕种田地的兴趣了,更无法满足诸侯们筹集赋税的愿望了,因此现在唯一能改变这一现状的做法,就是承认土地私有制是合法的,但是在实行中也是阻力重重,因而并不彻底。

第四、变法改革为土地私有化奠定了法律基础。

奴隶制后期的变法改革中,最彻底的莫过于商鞅变法了。商鞅变法打破了传统的井田制的限制,让土地私有有了合法的途径。

商鞅变法最大程度地调动了百姓的生产积极性,不仅为秦国当时的国力增长添加了条件,而且把秦国的税收的问题给解决了,更重要的是百姓的积极性的调动,另一方面,就是兵员的充足,再加上军功制的形成,让秦国无论从国力,民力,财力上都高出山东六国,也正是因此,嬴政才有了一统六国的实力。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的郡县制影响了后世两千年的时间,封建土地制度也“风风火火”了两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