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当给予党纪或是政纪处分,涉嫌违犯罪的,一般会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但题目中没有说明这个严重警告处分是党内处分还是政务处分,或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的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从2020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也应该是属于受到政务处分法管辖的范围,不再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但如果是在2020年7月1日之前受到的处分,有可能就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执行的。

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处分种类来看,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四类,没有严重警告处分的类型。警告处分的时间为6个月,不存在降薪降级的问题,工资待遇不变,在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记过处分的时间为12个月,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这个处分的后果是如果当年不能确定为合格,那么相应的工资待遇是会受到影响,但影响的不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主要是绩效考核部分。

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时间为24个月,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也就是说岗位等级会降低,工资待遇会降低。副高级教师有可能降低聘任为一级教师或是二级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将会大幅度受到影响。

从政务处分法的规定来看,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类型,从这六种类型来看,也是没有严重警告处分这个类型的。具有严重警告处分的教师,一般应该是指党员教师。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来看,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个类型。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副高级教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期间,最大的影响就是不得推荐聘任为正高级教师,或是提高岗位级别,比如从副高7级晋升到副高6级或是5级。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从上述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教师中的党员,在给予党内处分的同时,情节比较严重的可以给予政务处分;同时受到政务处分的党员,也应当追究党纪责任。从处分的性质来看,严重警告处分的时间为一年半。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副高级教师不存在降低职称聘任,不存在降低工资待遇的问题,只是在处分期间不能聘任为高级教师,一年半处分决定取消以后,可以正常参评正高级教师。

综上所述,副高职称教师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基本上是属于党内处分,党外副高级职称的教师,无论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的规定,还是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都没有严重警告处分这个类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人,现有的岗位和工资待遇基本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