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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居民朋友:
为更好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快建立全社会群体免疫屏障,保障全县各族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自治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部署,重点推进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加快提升80岁以上人群接种率,降低老年人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生重症、危重症和死亡的风险,我县已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对象
重点人群为年龄60周岁以上,3周岁以上人群可同步接种。
1.未感染新冠病毒的无接种禁忌的60周岁以上人群。
2.已感染新冠病毒的60周岁以上人群,既往未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需间隔6个月后可接种。
3.未感染新冠病毒的60周岁以上人群,第一剂次接种后满21天可接种第二剂次,第二剂次接种满3个月可接种第三剂次。
二、接种禁忌
既往接种疫苗时发生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急性感染性疾病处于发热阶段暂缓接种;严重的慢性疾病处于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如正在进行化疗的肿瘤患者、出现高血压危象的患者、冠心病患者心梗发作、自身免疫性神经系统疾病处于进展期、癫痫患者处于发作期;因严重慢性疾病生命已进入终末阶段。
三、预约接种方式
符合条件的我县常住居民可通过联系所在村(社区)网格员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登记预约。也可以到就近接种点进行预约接种。
四、接种地点
目前,全县共设有9个固定接种点作为本次新冠疫苗接种点(详见公示名单),同时对行动不便人员也可采取上门流动接种。
五、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前,应提前了解新冠疫苗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及时关注村(社区)的接种通知,在接种前1日内不宜饮酒,应按照村(社区)通知,携带本人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前往指定接种点位进行接种。
2.接种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现场引导工作人员,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积极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医护人员,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3.接种后,需按工作人员引导,在现场指定区域留观30分钟;接种后,应保持接种局部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疑似不良反应,及时联系接种点咨询医生,必要时及时前往巩留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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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孔庆平 曾雪荣
● 责编 王 敏
● 审核 唐 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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