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蒙自市永宁安置地块“三通一平”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蒙自市人民政府观澜街道办事处
资金来源:其它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为蒙自市永宁安置地块“三通一平”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为 蒙自市人民政府观澜街道办事处 ,受项目业主的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2022018
2.项目名称:蒙自市永宁安置地块“三通一平”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0480.36元
5.最高限价:¥320480.36元
6.采购需求:蒙自市永宁安置地块“三通一平”建设项目包含平整场地、路面工程、排水沟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和用电系统。(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工期:45日历天
8.项目地点:蒙自市永宁村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磋商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1.2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9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2}19号)等规定。
3.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记录为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
4.磋商申请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在磋商申请人本单位(在有效期内),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磋商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获取采购文件
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购买磋商文件。
现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章(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