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今年以来,我省深入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目前全省已按要求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9411名,经轮训合格后由所在县(市、区)司法局颁发证书、徽章。

据介绍,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等部门关于印发《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我省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作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本级党委政府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列入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事项,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省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搭建更多实践服务平台,督促已遴选的“法律明白人”学习法律知识,主动履职尽责,并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等工作,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乡村振兴。

记者了解到,青海乡村“法律明白人”遴选优先从村干部、村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民小组长、中共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以及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中产生。其主要职责是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参与乡村法治文化建设,及时收集和反映群众法律需求,参与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依托村“法律之家”“百姓说事”“屋场会议”“圆桌会议”等民主协商途径,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等。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到2025年,青海各地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每个行政村原则上培养3名以上“法律明白人”,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各县(市、区)根据本地乡村分布、农村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立“法律明白人”培养数量目标,逐步实现村民小组“法律明白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