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使用或使用未经批准上市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俗称瘦脸针)均可能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弱。然而,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内多家个体工商户无视这样的危害,违规进行面部注射肉毒毒素的服务。12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这起“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医美行业非法经营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0年5月,重庆市秀山县检察院收到群众举报线索,秀山县内多家经营范围为美容、美体、美睫、美甲、纹绣服务及日化用品销售等的个体工商户,在未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面部注射肉毒毒素(俗称瘦脸针)的服务。若不当使用或使用未经批准上市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均可能会引起肌肉松弛麻痹,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呼吸衰竭、心力衰弱,危及消费者身体和生命健康。
收到群众举报线索后,秀山县检察院于2020年5月11日予以立案办理。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辖区内美容、美甲等店铺存在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超范围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违规使用医疗器械、使用未经批准上市的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药物等药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2020年7月2日,秀山县检察院分别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健委对违规使用医疗器械、使用未经批准上市的药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对秀山县内的整容整形市场进行规范。
收到检察建议后,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卫健委高度重视,联合开展了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医疗美容行为,共检查美容机构24家,没收违法所得2.3万余元。
同时,两主管部门还建立了定期巡查、执法协作等长效机制,为规范秀山县整容整形市场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巩固了整改效果。此后,秀山县检察院对该案多次“回头看”,均未发现使用未经注册的药品、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非法医疗美容严重威胁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针对医疗美容市场存在制造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安全隐患问题,检察机关通过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并通过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工作,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确保检察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整改效果得到长久巩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来源:正义网 文字整理:李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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