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颁布实施以来,省公安厅垦区公安局组织多个分局警力在省外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及黑灰产犯罪开展打击工作,绥化分局于12月上旬远赴湖南,打掉一个10余人的倒卖“两卡”犯罪团伙,抓获4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四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开办、倒卖个人网银账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他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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