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办法明确,为境内居民或机构提供跨境交付服务的境外金融基础设施及其运营机构,应开展金融基础设施服务3年以上,受到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应政府机构的具有可比性且全面的监管与规制,未出现重大风险事故或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处罚且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