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到发抖,不敢想象这一年的雇佣期内,自己的儿子经历了什么”。

近日,辽宁省沈阳市,发生了一件育儿嫂涉嫌虐待婴儿的事件。据网传监控画面显示,一名育儿嫂婴儿车推入电梯后,或许是由于婴儿的哭闹声过大,趁着电梯内无人,她突然掀开婴儿车上的挡布,挥拳猛击车里的宝宝。此后,还多次对孩子进行推搡,随后又若无其事的走出电梯。

不料,这一幕被电梯的监控拍得一清二楚,有知情人透露,这名育儿嫂姓蔡,在雇主家做了接近一年,看到视频一幕,婴儿母亲气的发抖。据了解,该育儿嫂是婴儿母亲精挑细选雇佣的,也在这个行业做了很多年。而在平时的生活中,也并没有发现其有不当之处。但是没想到,还是出了这样的事情。目前,孩子的家人已经将该育儿嫂解雇,并选择报警处理。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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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一经发布,众多网友们怒意难平,纷纷表示,“这种人是怎么当上育儿嫂的?”“请一定要严肃处理!”对于很多双职工家庭来说,尤其是在自身不具备带娃条件的情况下,育儿嫂更是成了很多家庭的首选,但是近年来引发的事端也是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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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这位育儿嫂的行为,不但有违为人素养、职业道德,还涉嫌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甚至构成犯罪。

有网友表示应该追究这位育儿嫂的虐待罪,但实际上所谓虐待罪,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长期采取的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该育儿嫂与婴儿并非家庭成员关系,因此不能认定为虐待罪。

但是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伤害不满14周岁的人,处十到15日拘留,并处500到1000元罚款。如果这名育儿嫂多次殴打幼儿,情节恶劣的,就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了,依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对婴儿造成轻伤以上,还可以追究育儿嫂的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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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们需要明确一下育儿嫂和雇主之间的关系。

首先,如果是个人雇佣育儿嫂,单独签署协议或者口头约定,就属于较典型的雇佣关系,双方建立的是一种有偿劳动服务合同,主体双方是平等的民事关系,育儿嫂不隶属于接受服务的雇主一方,但在工作内容上受雇主的支配、安排和调动。如果出现本案中的情况,雇主可以直接要求育儿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雇主是和家政公司签订服务协议,那么劳动关系就转移到了家政公司与育儿嫂之间,他们们之间存在隶属关系,家政公司对育儿嫂有工资、奖金等方面的分配权及管理、处罚的权利。实际就是雇主跟家政公司成立了一个居间合同关系。只要这个育儿嫂跟雇主存在雇佣关系,那么,这个育儿嫂殴打婴儿的这种现象,家政公司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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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之中,也有着不少育儿嫂尽职尽责,与雇主家相处融洽的事例。但是接二连三的负面事件,也让很多家庭对育儿嫂这个行业,产生了不信任的态度。如何规范育儿嫂这一行业,使其重拾市场信心,恐怕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处罚力度,早日将害群之马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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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嫂##虐待婴儿#,孩子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作为家长,自然不希望他们有着任何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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