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太原这些地方临时管制!

12月13日开始,持续18天!

根据太原市政府安排,2022年12月13日至12月30日将进行人行天桥吊装箱体施工,为确保施工期间道路安全与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施工期间部分路段将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夜间23:00--次日6:00,白天恢复正常交通),机动车及行人禁止通行,具体施工时间及路段如下:

1、12月13日至15日吊装滨河西路天龙山人行天桥

2、12月14日至16日吊装钢园路阳曲中学人行天桥

3、12月18日至20日吊装学府街许东路人行天桥

4、12月18日至20日滨河西路永乐北街人行天桥

5、12月24日至26日吊装滨河东路北固碾人行天桥

6、12月24日至26日吊装北中环和平北路人行天桥

7、12月19日至21日吊装滨河东路化章街人行天桥

8、12月21日至23日吊装滨河东路昌盛街人行天桥

9、12月26日至28日吊装府东街红沟东巷人行天桥

10、12月23日至25日吊装西中环沙沟北街人行天桥

11、12月25日至27日吊装滨河西路滨湖街人行天桥

上述路段、时段施工期间,请过往车辆及周边居民合理选择岀行路线,注意出行安全,施工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与支持。

太原发布通知!这项费用将调整!

日前,太原发布了《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标准及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未来将对非居民厨余垃圾、生活垃圾等处理收费问题进行调整。

据悉,太原将就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标准及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进行调整。

具体收费标准是:

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按垃圾重量计费;

非居民其他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继续按照并政发〔2021〕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容积计费办法由太原市城乡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测算核定并向社会公布。收费中也有政策优惠,比如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自行收运非居民生活垃圾的单位,免征收运环节费用

符合分类质量要求的可回收物暂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废弃食用油脂不收费等。

如果超定额则实行累进加价机制:

当年实际垃圾产生量低于定额标准50%(含50%),收费标准按80%计收

实际垃圾产生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规定收费标准计收;

实际垃圾产生量高于定额标准的,高出部分按规定收费标准上浮50%计收。

为稳妥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费政策及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这一事项将先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行。其他非居民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公布实施。

此外,三县一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计量收费标准及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制定。征收工作由市税务部门负责,从2023年4月1日起实行。

来源:太原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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