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的诗学,古旧诗体,其实都是相通的。
诗的境界有两层:止于技,进于道。冯友兰在《新知言》里说,一首诗若只能以可感觉者表示可感觉者,只是“止于技”的诗。而假如一首诗能以可感觉者表示不可感觉只可思议者,以及不可感觉也不可思议者,便是“进于道”的诗,而“进于道”的诗可以自比于形而上学。
说白了诗词是要用形象思维的。思想是抽象的,是诉诸头脑的,难以被我们的心灵所感知。
意象是寄寓着诗人所思所感所悟的形象,是情感化甚至符号化了的物象或景象,它常常具有象征、明喻隐喻的意义。“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只可意会,不能言传”。
钱钟书的“管锥篇”有提到一个名词:事物当对。这是国外诗学家艾略特发明的,这是二十世纪最重要的诗学概念之一。其意思很简单,就是:“表现情感的唯一艺术方式,就是去找一个客观对应物;换句话说,就是找一组事物、一种情景和一串事件,这些都是表现特定情感的公式;如此一来,这些诉诸感官经验的外在东西一旦出现,该特定的情感就立刻被呼唤出来了。”归纳一句,如果找到了一个“客观对应物“,特定思想也就呼之欲出了。
戴望舒有一首神秘而美丽的小诗,就叫《我思想》。这三个字是个很抽象的概念,按照“客观对应物”说法,应该怎么赋以“我思想”这个概念以可感觉的形体呢?
人家是这么写的:
我思想,故我是蝴蝶
万年后的小花的轻呼
透过无梦无醒的云雾,
来振撼我斑斓的彩翼。
第一行八个字用了两个典故,一是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一是庄子的梦中化身为蝴蝶。读完,“我思想”这个抽象的概念得到了客观事物蝴蝶与小花的完美呈现,读者可以从此感知。所以,诗学,不论中外今古,其实都是相通的。新诗旧诗又如何?不外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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