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衢州市区城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的公告

各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有关规定,衢州市区城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确需征收房屋,现将征收范围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四至范围为:东至府东街、南至斗潭河、西至电信大楼东侧、北至紫荆东路,具体以征收红线图为准。

二、禁止实施的行为及法律后果

自征收范围公告之日起,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改变房屋用途;

(二)房屋析产分割、典当、赠与、买卖、租赁或抵押、房屋装修、户口迁入、分户;

(三)新办工商登记(包括营业执照续期、增加经营范围)、税务登记;

(四)企业转制、出售、租赁、承包、兼并;

(五)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三、入户调查登记时间

工作人员将于本公告发布后,开始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基本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具体时间见入户调查通告,届时请各被征收人积极予以配合,并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照。

特此公告。

附:衢州市区城北片区城市有机更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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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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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柯城发布

▌编辑:乐活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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