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在尼勒克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尼勒克县监察委员会对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情况作专项工作报告,尼勒克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了报告。这是尼勒克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尼勒克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必然要求,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尼勒克县监委高度重视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把报告专项工作的过程作为县监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作战书”,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针对报告主题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积极撰写数据准确、内容详实的高质量专题报告,为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夯实基础。

报告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成效、工作体会、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方面系统总结了县监委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情况,为推动监察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迈出新步伐。

报告指出,2021年以来,尼勒克县监委以“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新姿态,常抓不懈、接续发力,扎实深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工作,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26件28人;查处乡村振兴过程中其他损害群众利益问题56件60人,为着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落地落实和基层治理提质增效提供坚强保障。[供稿人 李瑞金]

来源:尼勒克县纪委监委

编辑丨达哲

责编丨谢南南

审核丨李楠楠

 尼勒克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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