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省高院服务乡村振兴(黄桥法庭)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泰兴法院黄桥法庭举行。
省高院副院长、法庭指导委员会主任李玉生,泰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孙辙,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荣,市委常委、黄桥镇党委书记蒋益公,泰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岭,省高院、泰州中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泰兴法院有关领导班子成员,黄桥法庭辖区各乡镇政法委员,黄桥法庭全体干警参加。蒋益公常委主持活动。
李玉生副院长指出,人民法庭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是推进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也是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希望黄桥法庭继续发扬老区精神,以“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为依托,充分利用红色资源,增强基层治理动力,将红色法治信仰转化为服务人民群众的生动实践。
会上,李玉生副院长向黄桥法庭庭长刘世浩颁发“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奖牌。
刘文荣市长致辞
梅岭院长发言
实践基地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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