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盐山县检察院开展主要河道实地巡查活动。

近年来,河北省盐山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助力水域安全治理,推动新时代治水兴水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院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联合多部门形成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合力,共护县域内河道河清水畅。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兴国带领干警会同县水务局、县级河长前往辖区内主要河道,实地查看河道管理、河流生态环境情况,重点就河流污染、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河道周边违法建筑及倾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情况进行排查,并对年初河堤违建治理进行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

经查,盐山县检察院发现河道周边堆放生活垃圾、搭建违章建筑等问题2个,养殖场非法排放污水问题1个,年初的河堤违建已被拆除。根据现场情况,该院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接相关部门推进整改落实并跟进监督。

与此同时,该院落实“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河务局共护漳卫新河(河北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水安全。该院联合河务局实地走访漳卫新河(河北段)途径盐山的多个重点乡镇,对河道、堤坝进行细致检查,重点对河道内堆放阻碍行洪物体、种植阻碍行洪林木以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建筑物、非法设置拦河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针对发现的违法种植玉米影响行洪问题,该院进行现场督导并提出整改建议。

下一步,盐山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定期联合县河长办开展业务交流,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做到协作有力、配合有度、监督有效。同时,该院将依托沧州市检察院与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沧州河务局会签的《关于建立健全漳卫新河(河北段)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建立信息共享、问题共商协作机制,合力实现联动工作常态化,通过定期现场查看、现场办公的形式,推进河湖问题加快解决。 (张保杰)

来源:检察日报

声明:本号转载稿件仅供交流学习,所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私信告知,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