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减少火灾和大气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央、省、市相关要求,管委会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三江新区全域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一、禁售、禁放范围
三江新区(白沙湾街道、沙坪街道、双城街道、罗龙街道、宋家镇、江南镇)全域全面实行烟花爆竹禁售禁放。
二、禁售、禁放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有奖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公安、安监等部门举报或劝阻非法燃放、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对举报查实的,由公安、安监等部门按照规定给予适当奖励。
举报电话:110(公安部门)、5107075(安监部门)
特此通告。
宜宾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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