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江苏徐州法庭上,年仅32岁的贩毒犯刘学春被五花大绑倾听着法官最后的宣判。听到执行死刑时,他红了眼眶,满脸哭相,仰头止泪。看他的表情似有不甘,也似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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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春,四川成都人,绰号“老总”,头脑精明,处事圆滑,为了赚快钱,胆大的他接触到了毒品。从2009到2010年期间从成都购买甲基苯丙胺,通过各种渠道把它运往江苏徐州,总共贩卖3122.5克。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狡猾的刘学春最终落网,被捕后刘学春很快认罪,希望能从轻发落。但是由于贩毒数量太大还是被判处死刑。
2013年6月24日被验明正身后,刘学春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在临死前的最后一刻他大喊道:“来世我一定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