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针对
近期市民关注的
新冠肺炎患者在门诊就医时
医保怎么保障
进行了解答
详情如下↓
参保人因新冠肺炎在门诊就诊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政策报销:
如果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在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时,按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报销,报销比例50%左右,自然年度报销额度在500元左右,具体按参保地区政策执行。
如果是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在已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州市,门诊费用根据不同医院级别实行差异化报销。以昆明地区为例:一级医院的起付线为30元、报销60%,二级医院起付线为60元、报销55%,三级医院起付线为90元、报销50%;如果是退休人员,报销比例还可以提高5个百分点;自然年度门诊报销费用超过6000元以上的,按照住院待遇报销。
目前还没有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的州市,门诊费用可以纳入个人账户支付,同时,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州市都要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更好保障广大参保职工。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云南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编辑:马雪菲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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