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梅州 现如今,健身房“卷款跑路”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健身房老板以为玩起了“躲猫猫”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处罚,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期,丰顺法院审理了一起健身房以开业超值办卡为由诈骗会员会费的案件,最终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张某峰、吴某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判处罚金37000元和30000元。同时,该案的涉案赃款全部被追回。丰顺法院于12月16日对该案开展了退赔款发放活动。
2019年9月,被告人张某峰、吴某瑞合股注册登记成立梅州市维度健身管理有限公司,并在丰顺县汤坑镇租赁商铺准备开设“维度健身房”。在公司成立前,张某峰、吴某瑞就组织销售团队开始大量做宣传工作,介绍办理会员卡预存100元定金抵800元会员费用及前299名预存100参加创始会员的优惠,并派发印有四季恒温游泳池的宣传资料。2019年10月26日至28日期间,该公司进行了预售活动,吸引群众办理年卡,按照金卡、铂金卡、家庭卡、商务卡等级缴纳金额为1688元至3988元不等的会费并签订“梅州市维度游泳健身俱乐部会员入会协议”。之后,该健身房于同年11月16日对外试营业,11月底销售团队解散,该公司大门紧闭。
同年12月,经被害人报案,老板张某峰、吴某瑞被丰顺县公安局拘传到案。案发后,共有279名被害人报案,涉案金额共计62.8万多元。直至案发,梅州市维度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未实际经营,四季恒温游泳池亦未有规划、确址,部分装修款项、广告费和员工工资未支付。
丰顺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尽最大努力追赃挽损,在丰顺县公安局的协助下,积极做被告人思想工作,对其释法说理,让两名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退回赃款,争取从轻处罚。最终,在审理阶段,促使被告人张某峰、吴某瑞退缴全部违法所得62.8万多元。
丰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峰、吴某瑞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峰、吴某瑞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37000元和30000元。
12月16日,丰顺法院开展退赔款发放活动,组织10名被害人到现场领取退赔款,其余被害人通过线上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其中两名被害人还专门制作了两面锦旗,对丰顺法院为民办实事表示感谢。丰顺法院通过最大限度追赃挽损,维护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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