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丰顺段)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安置方案社会
稳定风险调查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就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丰顺段)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安置方案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并征询利益相关者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情况简介
1.项目名称: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丰顺段)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安置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责任主体:丰顺县交通运输局
3.方案实施单位:北斗镇人民政府、建桥镇人民政府、汤坑镇人民政府、汤南镇人民政府、汤西镇人民政府
4.征收红线范围(详见附图)
5.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安置方案:为规范汕昆高速公路揭阳新亨至梅州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梅州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丰顺段)沿线的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土地储备范围内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和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最新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最新修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工作流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梅市府〔2021〕4号)和《关于公布实施丰顺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及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丰府办函〔2018〕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遵循依法依规、以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安置方案。
二、征询公众意见范围
征询拟征收红线范围内以及其他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安置方案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9日
四、征询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相关利益者如需咨询相关信息,可与方案实施单位联系。拟征收红线范围内以及可能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安置方案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方案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提出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和房屋征收安置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方案实施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北斗镇人民政府:丘春妹13750549819
建桥镇人民政府:王希广13543221255
汤坑镇人民政府:周如棋19128132457
汤南镇人民政府:江奕帆18138694132
汤西镇人民政府:卢锦山、张海武13825953727、14778206801
评估单位:广东励图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婉仪
联系电话:13601755824
电子邮箱:958834539@qq.com
邮寄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富力中心写字楼15层1501房
附图:征地红线范围影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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