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史上,受到人类活动及人为捕杀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野猪数量一度变得极为稀少,在一些地方甚至绝迹。为了保护自然界中的野猪种群,我国在2000年的时候,正式将野猪列为“三有”动物,从此它们便有了法律法规的保护。
凭借着野猪们较强的适应性、较高的繁殖率,再加上生态环境的改善,20多年来,我国自然界中的野猪数量出现了明显的攀升,到去年的时候,据不完全统计,已经超过了120万头。
野猪数量少了,我们担忧,但是它们的数量多了,我们同样头疼。由于野猪是杂食性动物,而且食量还很大,当一个区域的食物量,已经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野猪需求时,它们便会成群结队地向栖息地以外的区域移动,去寻找更多的食物。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人类活动区域发生重叠。
一方面,野猪在外出觅食时,最“吸引”它们的当属山脚上农民伯伯辛苦种下的各种农作物,每当野猪过境,这些农田首当其冲。野猪在寻找食物时,通常会用它们强壮的嘴巴、突出的獠牙和粗壮的前脚相配合,直抵农作物的根部,因此农田里的农作物往往都被连根拔起,全军覆没。
另一方面,当农田也满足不了野猪的觅食需求时,它们也会游荡到村落、城镇里。由于野猪的性情比较机警,而且脾气也非常暴躁,攻击欲望很强,所以当与人类正面接触时,很容易爆发“人猪冲突”,人类在它们强壮的身躯面前,根本占不了丝毫便宜。
正因为此,野猪这种越来越强烈的侵扰,对人类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威胁,我国一些地区先后颁发了“杀猪令”,比如江西、河北、福建、广东、山西、安徽、陕西等,均采取了一些限制性措施,鼓励和引导有资质的群众团体,在特定的时间和区域范围内,采取符合条件的诱杀方法来捕获野猪,从而达到控制野猪数量、减少与人类冲突几率的目的。
今年以来,有两个地区颁布的“杀猪令”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一个是安徽的金寨县,允许拥有狩猎证、持枪证的狩猎队员或者狩猎团队,开展有控制性的狩猎,而且对捕杀到的野猪,还以每斤10元的价格进行回购。
另一个就是陕西渭南,发布通告称,从今年的9月9日开始,到明年的2月28日,这一期间,有资质的狩猎团队可以进行限制性的野猪狩猎,同样,对捕获到的野猪进行回购,每头野猪的价格为2500元。但是,在狩猎时,明确要求不得投毒,不能用枪。
这里面不让投毒,我们很好理解,毕竟在野外投毒的话,不仅是野猪可能会食用有毒的饵料,其他动物同样如此,而且还会随着降雨、地表径流或者动物的沾染,将毒物带到其他地方,引发更大的隐患。
那么,为什么不让用枪呢?有资质的狩猎团队,每名队员都要至少拥有狩猎培训考试合格证、狩猎证、持枪证,另外一个团队还要有能够支撑顺利狩猎的必需物资和装备,因此每场狩猎下来,所花费的代价还是很大的。更为重要的是,符合这样条件的人或者团队,本来就很少。不让用枪,既能减少狩猎时发生意外的几率,同时又扩大了狩猎团队的范围,没有持枪证的团队同样可以参与,只是增加了狩猎的难度而已。
野猪作为一种体型很大的动物,一般在成年后都能长到200斤,有的甚至能达到400斤以上。它们皮糙肉厚、横冲直撞,一有风吹草动就会高度警觉,然后锁定风险目标开展对抗,有的时候就是遇到老虎它们也要搏上一搏。
再加上野猪是群居动物,一般群体都能有十几只,如果狩猎时激怒了野猪群,这么多野猪一齐发飙,任凭是有经验的狩猎团队也招架不住。因此,在野外狩猎野种的难度系数真的很大,如果不用枪的话,难度更会指数级增加。假如在狩猎时折损了狩猎犬、很不幸有队员受伤,那么即使有回购野猪的奖励,也抵不过损失的费用。
因此,在看到很多地区颁布“杀猪令”的新闻后,不要被奖励的金额太过于心动,我们中绝大多数的人根本没有这个资质,更没有那个能力去参与。即使是专业的狩猎团队,有时在狩猎时也不能全身而退,这个钱不好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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