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滨城区广大居民:

近日,滨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滨城分局转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在主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划定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根据工作安排,现予以公示,各区域管理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远离烟花爆竹 文明绿色过节

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噪声将高达 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同时释放出大量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氯氧化物和各种金属、非金属氧化物等有害物质,造成城市空气质量迅速恶化。此外,燃放烟花爆竹还有巨大安全隐患,极易造成火灾和人身伤害。近年来,随着公众生态环境意识的提高,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观念已渐渐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绿色,文明的方式过节。

根据省、市、区生态环境委员会最新工作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2月6日止,在主城区及各乡镇(街道)驻地划定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今年春节期间,北方大气污染扩散气象条件整体偏差,面对不利气象,为进一步减少空气环境污染,营造文明,绿色,安全的节日氛围,滨城区民政局(移风易俗办公室)在此向全区人民发出倡议。

一是遵纪守法,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守法者”!

二是争当先锋,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践行者"!

三是勇于担当,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监督者”!

四是身体力行,做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宣传者”!

让我们共同携手,少放一点鞭炮,增加一片蓝天,实现蓝天常在、空气常新,共同度过一个绿色、低碳、健康、平安、祥和的吉祥年。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闽家幸福、万事如意!

滨城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19日

2022年 12月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一、主城区(含彭李街道、市西街道、市中街道、市东街道、北镇街道、杜店街道):东至东外环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黄河大道,北至北海大道。

二、滨北街道办事处驻地(含滨州工业园区);东至凤凰八路,西至渤海五路,南至滨澳大道,北至梧桐七路。

三、秦皇台乡人民政府驻地:东至段李路,西至供电所,南至鑫隆花园南刘家干沟,北至乡政府北干沟。

四、杨柳雪镇政府驻地:东至西外环,西至府前街西首,南至北海大道,北至杨柳雪镇政府北 200米。

五、梁才街道办事处驻地:东至防汛路,西至东海三路,南至黄河八路,北至东海花园小区北侧沟渠。

六、三河湖镇政府驻地:东至 Y017 路,西至滨湖东路,南至永新路,北至德龙烟铁路北侧公路。

七、沙河街道办事处驻地;东至西外环,南至黄河二路,西至渤海三十路,北至沙河西路。

八、里则街道办事处驻地:东至胜利河,西至幸福路,南至黄河二路,北至园区一路。

▌来源: 滨城区民政局

▌编辑:尹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