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时隔4天之后,杞县女子举报的“父亲被人打死”案件正式宣判。

被告人刘青艺、刘得见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处以无期徒刑和8年有期徒刑。共同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119240.08元。

宣判后,刘青艺当庭表示上诉,而刘得见却表示认可判决,决定不上诉

可以预见,将来还会围绕量刑标准进行再次审判,但相关事实已经基本固定,这个案件走向已成定局。

这次的宣判结果对外公开通报,而且通报的细节详实,对大众的质疑给出了明确的说法,可以说,这个通报的过程应该经得起推敲,毕竟敢于公开全部的细节,说明了已经取得了关键证据,侧面也回答了之前大家对于案件审判时间太长的疑惑。

通报中的细节则完全推翻了之前网络上“叶婷实名举报”视频中的说法,却和之前网上另一当事人刘某家属的说法基本吻合。也证明了去年当地对案情的通报中,认定的事实是公正和合理的。对于这个判决,死者家属没有表示异议。

几个关键的问题上,通报中给予了澄清和说明。

关于事件起因:包地老板请叶某和刘青彦、刘青艺两人吃饭,期间叶某对刘青彦进行羞辱,刘青彦随后离开,刘青艺和叶某发生口角,进而发生殴打,叶某先动手,并且拿酒瓶打人被拦下。随后两人扭动的过程中,刘得见参与了打斗,占上风的刘青艺下手过狠,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有两个细节可以证实网上刘青艺亲属的说法,一是叶某在吃饭过程中羞辱了刘家,导致了事件的发生,而且持酒瓶打人,动手在先。二是叶某在被打伤后报警,两方均表示自行处理。回家后叶某还打电话给自己亲戚准备第二天去报复刘家。三是最终叶某家属不予谅解,所以二刘被从重判决,判决民事赔偿金额确实不高,侧面印证了索赔400万被拒后恶意举报的说法。

这件事中,叶婷举报的刘青彦却全程没有参与打斗,而是被叶某羞辱后去了厕所,离开后也没有再次参与。更不存在受人威胁,有家不能回的情况。

案件水落石出,当地对叶婷做出刑事处罚的决定也有据可依,叶某利用了公众的善良,营造不实舆论,客观上给当地的相关部门造成了不利影响,依法应该被追责。

在这个事件中,叶某两次在网上举报,被有关部门警告后,选择在即将开庭的10天前,再次在网上营造不实信息,是否存在给最终的判决施压,阻碍对自己不利判决的动机,目前尚不得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叶某充分利用了大家的善良,为自己引起了关注。

我们在为这样的悲剧表示同情的同时,不得不对案件之外,恶意引导舆论,造谣生事的举报人产生反感,对那些公开传谣,打着公众媒体旗号的网络大V质疑官方公信力做法表示谴责。

在叶婷事件发生后,拥有二千多万粉丝的浙江广电主持人“新闻姐”,以及海南广电的“主持人程皓”在网上积极发声,在没有进行事件调查的情况下,采信叶婷的说法,并公开对当地官方产生质疑,在他们的巨大影响力下,相关视频被播放几千万次,相关的评论几十万条。

在这些相关的评论中,一面倒的质疑当地官方,并抹黑当地机关的形象。随后在事件反转后,有很多博主质疑他们不追求事实真相,把质疑当作生意,带头传谣,有失媒体单位客观真实报道的形象。

对于这样的质疑,王皓还坚称事件真的反转了吗?称自己对热点事件评论是持证干这个的,并表示自己的文案是经单位三审过的,不是他个人行为。

事到如今,两人却从没有对此事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了解,也没有对公众道歉。现在事实已经清晰,最终判决结果也已被双方认可。以两位为首的媒体人,即便不承担法律责任,也应该就自己的不当言论对公众道歉。

网络时代给了人们更多的言论自由,但同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尤其是新闻媒体从业者,更应该自律,恪守新闻工作底线,不能成为谣言的传声筒,给社会抹黑,制造社会矛盾。

同时,每个人对于一些不了解的事件,不妨多一些理性思考,或者多观察,兼听则明,不要被不实言论蒙蔽,让自己的善良被人利用。不要把质疑当作生意,更不能把偏信偏听当作正义。我们既需要为正义发声,也需要认识到,我们的国家值得信任,一切的不公都会得到最后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