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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围绕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推动优质师资均衡、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深化管理综合改革四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措施。据悉,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改委支持50所左右师范院校加强教学科研设施建设,每校支持1亿元。
随后,云南省出台《云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十项重点举措》,甘肃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正式落地。
进入12月,北京、江西也相继出台细则。
北京在发布的《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到:
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院校师范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支持相关院校增设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扩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
积极争取增加一批教育硕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招生规模。支持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
江西出台《江西省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十五条措施》,其中明确:
调整师范院校布局,优化师范院校专业结构,引导师范院校突出师范教育主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奖。支持师范院校申报国家师范教育基地,试点建设一批省级师范教育基地。
完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严格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扩大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覆盖学校范围和培养规模。
以下为通知原文:
北京市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按照《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21—2025年)》《首都教育现代化2035》要求,着力推动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下同)教师队伍,为加快实现北京市基础教育高水平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全面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把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全面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服务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健全完善的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加强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显著加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明显提升,尊师重教蔚然成风,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教师成为让人羡慕的职业,广大教师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的良好局面全面形成,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奠定坚实的师资基础。
二、落实措施
(一)加强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
1.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强化思想铸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课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开展常态化的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努力做精于“传道授业解惑”的“经师”和“人师”的统一者。强化价值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北京市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方案》,大力开展“四史”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广大师范生、教师准确理解和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教师教育院校党组织和团组织建设,全面实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在优秀师范生、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团员工作,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任务分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宣传部)
2.全面提升教师师德素养。深入落实新时代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考核办法和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扎实推进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地见效。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教育的全过程,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完善教师荣誉表彰制度,加大优秀教师典型表彰宣传力度,建立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增强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教师资格认定、公开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各区各校建立健全师德违规查处通报和报告制度,设立北京市师德失范曝光平台,持续开展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通报,提高警示教育实效性。推动建立教师诚信记录目录清单,制定教师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教师严重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强化教师法治教育,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依法执教和规范执教能力。推进师德师风基地建设,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模式探索、方法创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任务分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全面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整体提升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能力素质
3.重点建设好市属师范院校。支持市属师范院校深化综合改革,积极申报国家师范教育基地,构建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加强师范生专业能力发展中心建设和师范专业建设,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学科建设经验分享、教育科研课题共同研究,整体提升我市教师教育的办学水平。落实师范类“双一流”建设评价机制,切实推动师范院校把办好师范教育作为第一职责,将培养合格教师作为主要考核指标,推动师范专业特色发展、追求卓越。进一步发挥师范院校在师范生培养中的主体作用,发挥教师培养的示范引领作用。(任务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属师范院校)
4.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培养体系。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院校师范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支持相关院校增设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扩大师范生的培养规模。办好一批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扩大大专及以上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支持相关院校扩大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加大特殊教育领域教育硕士培养力度。支持相关院校为乡村学校定向培养全科型乡村教师。积极争取增加一批教育硕士、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引导鼓励有关高校扩大教育硕士和教育博士招生规模。支持一批有基础的高水平综合大学成立教师教育学院,设立师范专业,开展教师教育,创新教师培养形态,重点培养教育硕士,适度培养教育博士,造就高素质复合型教师,推动师范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支持相关院校在教育科学研究、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师范人才培养和基础教育服务等领域开展合作。(任务分工:市教委、相关高校和职业院校)
5.实施高素质教师人才培育计划。推动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连续培养的一体化卓越中学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推进相关院校师范生和相关学科教育专业(师范)毕业生攻读本校研究生工作,相关院校加强履约跟踪管理。支持农村学校优秀教师积极报考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支持中小学优秀教师学习深造,积极报考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提升学历水平。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遵循教师成长规律,改革师范院校课程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手段,强化教育实践环节,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组织优秀教师校长积极参与新周期名师名校长领航计划,培养造就一批引领教育改革发展、辐射带动区域教师素质能力提升的教育家。(任务分工:市教委、市财政局)
6.积极参与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市政府统筹,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高校、教师发展机构、中小学等协同,全市开展并积极参与国家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内容包括师范生培养、教师专业发展、教师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总结试点经验,加快构建现代教师队伍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任务分工: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深化精准培训改革。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要求和教育教学方法变革,以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教师课堂教学提质增效为重点,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辐射带动作用,高质量推进教育家型校长教师涵养、名师名校长领航工程、名师名校长发展工程、特级教师和特级校长工作室等市级高端培训项目,开展北京市“双减”背景下中小学干部教师能力提升全员培训、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全员培训,示范引领各区教师全员培训开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教师培训。实施中小学教师开放型在线研修计划,通过组织全市中小学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走网”的方式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普通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在线研修。优化培训内容、打造高水平课程资源,建立完善自主选学机制和精准帮扶机制,创新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模式,提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科学素养。(任务分工:市教委、市财政局)
(三)深化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改革,激发教师活力
8.优化教职工编制配置。切实落实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有关政策精神,市、区机构编制部门要统筹区域事业单位编制资源,加大内部挖潜和购买服务力度,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向教师队伍倾斜,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育发展需要。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区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核定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在校生规模、班额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城镇化进程和中高考综合改革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数,实行学区内、教育集团内(跨学段)统筹配置,加强人员和编制的动态调整,不断提高使用效益。推进教育部门所属公办幼儿园按照基础编制和人员额度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配备,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完善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全面实行人员额度管理方式。(任务分工:市委编办、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9.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师范专业的招生方式,将师范专业纳入提前批次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应增加面试、教师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环节,择优选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潜质,有志于长期从教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严格落实师范生、教育类研究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强化师范毕业生思想政治考察,健全标准、程序,把好第一道关口。严把教师入口关,教师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持教师资格证上岗任教。建立教师资格认定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依法实行行业禁入。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建立中小学教师退出机制,对严重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依法依规依程序撤销教师资格、清理退出教师队伍。(任务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优化义务教育教师资源配置。加大艺术、体育、美育、劳动、科学、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推动学区、教育集团和城乡学校共同体改革覆盖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深化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换、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按需轮岗,拓展优秀校长和高质量教师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确保学生的实际获得、教师成长、学校服务水平和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得到同步整体提升;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与交流轮岗和工作绩效做为校长职级和教师职称晋升、骨干教师评选、评优评先等方面工作必要条件,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适当倾斜。持续实施中学教师开放型在线辅导计划,组织全市中学在职在岗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为初中学生提供在线辅导答疑服务。(任务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1.深化教师职务评审和岗位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和方式,建立符合各级各类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成效和实际贡献,重点评价其对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理解,对课程标准、学业质量标准的执行,教育教学的方法和效果,一线实践经历等,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将具有教师资格的专职党务干部纳入职称晋升参评范围,符合申报条件的,可参评德育、教育教学管理等专业职称。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度,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建设。落实国家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动态调整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教育行政部门在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按照实际需要将岗位打包分配到各学区(教育集团),实行集中管理,由各学区(教育集团)统筹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并报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备案。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具备条件的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依据标准自主评聘中、初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推荐或聘用高级职称和岗位,进一步探索具备条件的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自主评聘高级职称和岗位。(任务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深化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和标准,建立符合各级各类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第一标准,坚持全面考核,突出教育教学成效和实际贡献,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骨干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鼓励支持中小学教师积极参与交流轮岗和教育综合改革。加强聘后管理,激发教师的工作活力。完善相关政策,防止形式主义的考核检查干扰正常教学。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等评价中小学教师。完善骨干教师评选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督促提高素质能力。(任务分工: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中小学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和完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优化绩效工资结构,突出岗位在基础性绩效工资结构中的权重,有效体现教师所聘岗位、承担责任、工作量和工作绩效。持续实施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政策,优化实施办法和补助标准。落实好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提升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缩小与在编教师的差距,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探索建立教师住房纳入区级人才住房保障机制,促进高质量人才队伍建设。(任务分工: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提升教师心理健康素质。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每所中小学至少要配备1名专业化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区级教研机构要配备专业化的心理教研员;成立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强化专家智库作用发挥,依托专业力量开展中小学教师心理研究,加强对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促进教师心理健康工作科学化发展。要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教师教育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开展心理健康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帮助教师掌握释放压力的方法,学会心理调适,增强应对能力,有效地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水平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探索建立北京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咨询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学校可设立教师心理咨询室,为教师提供及时有效的、规范专业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探索建立教师心理健康状况和职业幸福感的监测与评估机制,指导、帮助教师以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学生,引导广大教师保持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静心从教,努力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任务分工:市教委)
15.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完善北京市教师管理服务平台门户,通过业务系统集约化管理,实现教师统一认证一键登录全部平台,提升管理服务支撑功能。完善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不断提升每一名教师信息的精准性,建设北京市教育大数据平台教师队伍大数据分析与教师资格认定一网通办、培训管理、职称评审、评优评选等相关应用场景,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信息化决策和便捷化服务支撑。加强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确保教师信息安全。落实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行动,探索人工智能助推教师管理优化、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改革等途径,推动教师主动适应人工智能新技术变革,积极有效开展教育教学。(任务分工:市教委)
三、实施保障
16.组织保障。在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教育体制改革专项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各相关部门和高校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各项政策。教育、宣传、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有关工作。各区、各相关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制定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任务。要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任务分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高校和职业院校)
17.经费保障。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支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优化支出结构,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适时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重点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高教师待遇保障。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任务分工:市财政局)
18.资源保障。建立健全市、区、校三级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建设好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加强市、区级教师培训(研修)机构及培训者、教研员队伍建设,建设一批教师发展示范基地校。鼓励中小学校充分整合新技术资源,支持教师掌握和运用新技术,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变革教学形态、创新教学方式、提升教学效益,引领未来教育新潮流。
江西省贯彻落实《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十五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下同)教师队伍,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我省基础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教师〔2022〕6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的意见》(教师〔2022〕8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十五条措施。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提升师德师风水平
1.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充分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要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
2.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高校要邀请所在地方党委和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走向教育教学一线,定期给教师、师范生上党课。创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方式,强化教师思想政治素质的实践培育,组织开展“万校访万师”活动,及时掌握教师思想动态。落实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专业标准,建立中小学思政课教师三年轮训制度,通过“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渠道,加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中小学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能力素养和专业水平。
3.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纪律和心理健康教育,并融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师范生必修师德教育课程,把师德模范人物请进课堂,将师德养成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全过程。组织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使广大教师自觉增强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优秀教师典型选树力度,定期组织相关宣传推介活动,讲好江西师德故事,营造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建立江西省教师师德师风数字档案,将师德师风建设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作为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的第一标准。深入落实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定期公布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力度。
二、健全教师教育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提升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办学水平。调整师范院校布局,优化师范院校专业结构,引导师范院校突出师范教育主业。在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立项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师范院校的支持力度;适度扩大教育硕士、教育博士招生计划,落实我省本科院校本科层次师范生生均拨款提标政策。鼓励各师范院校和师范类专业建设、共享教师教育新课程和新模式;实施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定期举办“江西省师范教育论坛”,加大对薄弱师范院校经费和相关政策的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建设好一批国家级、省级一流师范类本科专业,加强对师范类专业和国控教育类专业建设的监督与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招生计划增减等的重要依据。支持符合条件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积极申报教学成果奖。支持师范院校申报国家师范教育基地,试点建设一批省级师范教育基地。定期举办“未来教师职业能力展示活动”,引导各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改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的培养模式,有效提升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能力。
5.完善教师培养机制。完善“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根据地方需求,为中小学校培养专业化、高素质教师。严格落实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扩大省属高校公费师范生覆盖学校范围和培养规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吸引优秀人才就读师范专业。结合省属公费师范生教育,实施“地方优师专项培养计划”,为我省脱贫县(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培养一批高素质教师。引导师范院校根据基础教育发展实际需要,及时优化调整师范类专业招生计划,适度增加本科层次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信息科技、劳动教育等地方急需专业招生计划。分层分类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发挥名师引领作用,打造教学研究共同体。
6.精准实施教师培训。聚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理念,以农村教师校长培训为重点,组织实施“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示范引领开展教师全员培训。优化培训内容,完善教师培训自主选学和精准帮扶机制,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研修模式,开展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科学素养培训,加强培训过程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教师教学能力评价和绩效考核。实施“赣鄱名师名校长启航工程”,培养一批国内有影响、省内作表率的教育家型校长和领军型教师。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岗位培训和教师定期培训制度,省、市、县(区)三级联动,每三年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加强教师培训,促进培训与学历教育衔接,鼓励各地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学校教师在职提升学历。推动各地建强县级教师发展机构及培训者、教研员队伍。
7.建立教师教育校地协同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师范院校、教师发展机构和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四位一体”校地协同机制,推动建设“师范院校教师-市县教研员-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师”共同组成的教师发展共同体,为基础教育培育高质量师资队伍。遴选一批优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成为省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实践基地,将接收师范生见习实习、教学观摩、跟岗培训等作为学校考核评估内容,将教师指导师范生见习实习、为师范生开设讲座和示范课等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聘的重要条件。
三、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8.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将“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协同配套、联动实施;探索通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促进城乡教师良性流动的路径,推动县域内城乡间、校际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完善交流轮岗激励机制,将上一个职称或职级周期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选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3年以上作为选任中小学校长的优先条件;村小、教学点新招聘的教师,5年内须安排到县城学校或乡镇中心校任教至少1年。引导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发挥优秀教师、校长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创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加大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教育、信息科技、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标准及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
9.强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健全义务教育教师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工资收入随当地公务员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好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及时足额发放,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使考核结果能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实绩,绩效工资核定向农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倾斜,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寄宿制学校教师等倾斜,有效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鼓励各地出台教师便利服务、教师健康关爱、贫困教师关爱等优待政策。
10.加大乡村教师关爱力度。通过改建、配建和新建等渠道建设好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鼓励各地对乡村教师在工作地所属城区购买自住住房给予奖补,享受住房公积金人才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好乡村学校集体食堂和文化活动场所,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环境。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等三项津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提高补助标准,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搭建多种平台、采取多种形式,帮助乡村青年教师解决婚恋问题。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1.完善教师资格制度。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严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聘用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专任教师。开展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办学质量审核,推进师范生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继续做好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优师计划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工作,指导师范院校严格做好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严格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要求,提高新任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水平和语言文化素养。
12.深化教师职称改革。优化教师职称评审机制,教师职称评审突出师德师风表现、学科性质、教学工作量、工作实绩和基层工作年限等条件,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特别是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特点,进一步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实行分类评价。加大乡村教师师德素养、教育教学、乡村实际工作年限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对长期在乡村学校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可按规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适时调整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推动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具备条件的学校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依据标准自主评聘中、初级职称和岗位,按照管理权限推荐或聘用高级职称和岗位。
13.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在有条件的师范院校试点探索教师教育数字化转型,实现师范生管理数据的伴随式采集。深化师范生培养课程改革,优化人工智能应用等教育技术课程,把信息化教学能力纳入师范生基本功培养。提升省级教师管理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化水平,在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教师资格注册管理、教师培训管理、教师调动与交流轮岗管理、师德考核等方面实现能力提升,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信息化决策和便捷化服务支撑。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教育机构教师、师范生数据管理水平,推动基于信息化的教师、师范生数据的动态管理。深入实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探索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管理、课堂教学相融合,加快推动教师管理信息化向智能掌上管理转变,进一步发掘和发挥人工智能技术对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撑作用。
14.加强教师管理。健全教师管理制度,指导各地各校规范组织教师招聘,坚决破除“五唯”顽疾,不得简单以“荣誉头衔”“人才头衔”等称号高薪招聘和引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严格编制管理,严禁公办中小学校在编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规范中小学校行政管理岗位设置,严格控制行政管理人员比例。加强退出中小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管理岗位的人员管理,严禁违规兼职。严格问责机制,对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教师招聘和教师管理不力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逐级问责,严肃处理。
15.健全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教育、宣传、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落实好各项任务举措。省、市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各地要制订出台教师激励支持政策,推进中小学教师减负,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要优化支出结构,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xsjyt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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