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50周广州城市更新市场周报
(12月12日—12月18日)
本期看点
政策动态:
1.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
3.关于征求《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建设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4.关于印发增城区有序推进旧村全面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行业动态:
1.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
2.国家统计局:2022年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9.8%
3.国家统计局:11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宅价格分别上涨2.5%和1.2%
4.广州:立法保护传统风貌建筑
5.广州:四季度454个重大项目开工、竣工、签约总投资超7700亿元
6.广州:部署乡村振兴工作
7.广州市番禺区:加快旧村改造步伐
项目动态:
2022年第50周广州共发布2个项目动态,其中:基础数据公示1项,调查范围用地面积51.2公顷;实施方案公示1项,建新范围用地面积27.6公顷。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周8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周18宗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12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本周一手房成交情况:住宅成交1554套,成交面积163049㎡;商业成交157套,成交面积15041㎡;办公成交229套,成交面积29486㎡;车位成交1921套,成交面积25165㎡,合计成交3861套,成交面积232741㎡。
01
政策动态
本周收录4条政策,其中国家级政策1条、市级政策1条,区级政策2条,涉及扩大内需战略规划、广州市耕地保护和耕地用途管制、白云区人才公寓建设及管理、增城区有序推进旧村全面改造等方面。
1.文件名称: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
发布单位:中共中央 国务院
发布日期:2022-12-14
文件要点:
1、明确持续提升传统消费。明确促进居住消费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性制度和支持政策,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促进家庭装修消费,增加智能家电消费,推动数字家庭发展。
2、明确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1)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2)培育城市群和都市圈:依托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城市,提高通勤圈协同发展水平,培育发展同城化程度高的现代化都市圈。推进超大特大城市瘦身健体,严控中心城市规模无序扩张。完善大中城市宜居宜业功能,支持培育新生中小城市。健全城镇体系,依法依规加强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3)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推进县城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配套等设施提级扩能,增强综合承载能力和治理能力。鼓励东部城镇化地区县城加快发展,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建设,合理引导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按照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基础,分类引导小城镇发展。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4)推进城市设施规划建设和城市更新:加强市政水、电、气、路、热、信等体系化建设,推进地下综合管廊等设施和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建设宜居、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城市。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补齐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完善社区人居环境。加快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加强城市安全监测。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风貌,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3、明确提升要素市场化配置水平。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建设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加快培育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进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2.文件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耕地保护、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
发布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2022-12-14
文件要点:
1、加强规划管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1)加强规划源头管控: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应当突出严格保护耕地导向。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分解下达,作为各区国土空间规划的刚性指标严格考核;区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相关要求;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应当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耕地生态退耕及上图入库工作,应当按照规划有序推进,实现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2)积极推进耕地补充恢复:各区应当摸清辖区内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耕地后备资源、耕地恢复潜力情况,结合本辖区耕地保护目标、区域建设发展布局和时序、耕地“进出平衡”需求等,明确耕地恢复、耕地补充的实施路径,推动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和耕地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坚守红线,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1)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用途管制: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2)严格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当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3)规范农田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
3、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改进和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1)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各类建设项目选址阶段,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对项目占用耕地的必要性、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和生态建设占用耕地。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非农建设、临时用地不得“未批先建”,确属国家、省、市重点项目的,应当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违法处理后,方可完善手续;(2)本地开垦和易地购买结合,拓宽补充耕地来源;(3)明确一般补充耕地指标使用规则:一般补充耕地指标的使用,以区级自筹为主,市级统筹调剂为辅。除以下两种情况外,各区在落实本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时,均需使用区级一般补充耕地指标落实耕地占补平衡:①市土地开发中心收储用地项目、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名单的项目、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农村村民住宅(不含建设项目安置区),以及经市人民政府、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等议事平台批准支持的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可直接使用市本级一般补充耕地指标;②各区在补充耕地指标不足,且涉及紧急项目用地报批时,可以个案形式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统筹调剂使用市本级一般补充耕地指标并签订《委托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协议书》,
以签订协议日期前一季度的市场成交平均单价计收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费用;(4)规范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5)强化补充耕地后期种植管护。
3.文件名称:关于征求《广州市白云区人才公寓建设及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2-12-9
文件要点:
1、明确适用范围及定义。适用于白云区人才公寓的建设、筹集、分配管理及相关活动。本规定所称的人才公寓,是指由区政府、区政府委托的实施机构或其他社会力量建设筹集,向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供应的住房
2、明确建设方式。人才公寓的建设,原则上应以配套建设为主,集中新建为辅。(1)配套建设方式:采用配套建设方式的人才公寓,根据相关约定建设和移交。具体配建渠道包括:①全区年度城市更新项目、招拍挂出让的普通商品住宅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比例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具体结合年度需求、房源可供应情况确定;②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产业园区配套建设:a. 在产业、人员集聚的新产业工业项目用地内,可以配套建设占项目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15%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其中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含员工宿舍)占比可达50%(即项目总建筑面积的7.5%);b. 在价值创新园区、重大创新功能区以及国家级、省级园区内及周边交通便利地区,可以配套建设占园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35%的生产服务、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其中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含员工宿舍)占比可达50%(即园区总建筑面积的17.5%);(2)集中新建方式:区本级政府保障性住房项目储备用地经批准可用于集中建设人才公寓。具体报批程序可参照公共租赁住房报批程序执行。
3、明确筹集方式。(1)盘活利用政府存量公房:通过盘活利用政府存量房源,清退不符合租住条件的住户,将符合使用条件的公有住房等房源转作人才公寓使用;(2)从配建的拆迁安置房划转:在普通商品住宅中配建的拆迁安置房,在满足房屋征收需要后的剩余房源经区政府批准可以转作人才公寓使用;(3)盘活利用市场房源:可以通过收购、租赁市场房源的方式筹集人才公寓。
4、明确户型设置要求。人才公寓以满足不同层次人才居住需求为原则,应具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设备。新建的人才公寓按需设置多种户型,单套建筑面积以90㎡以下为主,原则上不超过120 ㎡ 。面向高层次人才的人才公寓单套建筑面积按高层次人才服务待遇相关规定执行,最高不超过200 ㎡ 。
5、明确分割转让要求。以划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新建人才公寓项目或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应的新建人才公寓项目的住宅部分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应整体确权,由不动产登记部门在不动产权证和登记簿上注明用途为“人才公寓”,备注“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移登记和分割抵押登记,但可以依法整体(整幢)抵押、整体(整幢)转让,转让后人才公寓性质不变”。
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增城区有序推进旧村全面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单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16
文件要点:
1、明确项目储备库管理。为科学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具备改造必要性和可行性的项目,经批准纳入市项目储备库后方可开展前期工作。
2、明确旧村全面改造涉及整合周边国有用地的表决要求。旧村全面改造涉及整合周边国有用地的,应充分保障国有土地房屋权属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镇(街)可组织成立公众咨询委员会,对改造具体事项发表意见。经国有土地房屋权属人90%以上且相应用地面积占国有用地总面积比例90%以上同意,可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并公开引入合作企业实施改造。
3、明确可计基底面积核算标准。集体土地上住宅(含宅基地、世居祖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核算为可计基底面积:(1)有合法证明文件的,可按合法用地面积或现状建筑基底面积核算。按现状建筑基底面积核算,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不得超过120平方米;2010年1月1日后建成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2)无合法证明文件、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或确认的,可按现状建筑基底面积核算。其中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不得超过120平方米;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街)确认属于“一户一宅”建设并在村内公示无异议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3)无合法证明文件、由2户以上村民共同建设、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镇(街)确认属于“一户一宅”建设并在村内公示无异议的,可按能提供证明的户数核算。其中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2010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每户不得超过80平方米。
4、明确无合法证明文件的集体经济物业复建标准。无合法证明文件(含现状建筑面积大于证载或批准面积部分)的,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部分,全部按照现有建筑面积2:1核算复建量,准予复建部分的复建费用和临迁费计入改造成本,不予复建部分按1500元/平方米给予房屋建安成本补偿,计入改造成本。2010年1月1日后建成部分,不予核算复建量,不计入改造成本。
5、明确土地整合管控要求。旧村全面改造涉及整合邻近国有用地的,原则上被整合的国有用地(不含“三地”)不超过项目改造范围总面积的10%。
6、明确配置政府性房源要求。土地利用现状为非建设用地纳入旧村改造范围的,其报批所需的建设用地规模和农转用、耕地、水田等指标,按购买调剂规模和指标的价格折算为政府投入参与改造,所对应的融资面积可由改造主体代建,建成后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按成本价回购,用作发展主导产业、征地拆迁安置、吸引专业人才的政府性房源。旧村全面改造范围内详细规划建设量超出项目自身改造建设量的规划节余,优先用于政策性住房配置,可由改造主体负责建成后交由政府指定的机构按成本价回购。
7、明确方案审批、生效和供地要求。(1)审批要求:项目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公布后,可先行审核复建总量和土地整备方案,作为制定具体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的参考依据;(2)方案生效要求:实施方案经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整体批复后,在3年内经改造范围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世居祖屋权属人80%以上以及纳入改造范围的国有土地房屋权属人90%以上且相应用地面积占国有用地总面积比例90%以上表决通过的,批复生效实施;(3)方案生效后供地要求:复建安置地块划拨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其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融资地块可协议出让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其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成立的合作公司、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开选择的市场主体约定作为开发建设单位的一方。
8、明确加强合作企业监管。旧村全面改造项目引入合作企业2年内实施方案未获批复的,经区政府同意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表决终止合作,相关投资风险由合作企业承担。在项目复建安置房和公建配套设施未完成竣工验收前,合作企业以股权转让等方式转让项目的,该合作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原则上3年内不得参与我区新增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02
行业资讯
1.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
12月15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第五轮中国-欧盟工商领袖和前高官对话上发表书面致辞。刘鹤表示,习近平主席多次指出,中欧是维护世界和平的两大力量,促进共同发展的两大市场,推动人类进步的两大文明。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显著增多。在这样的特殊背景下,中欧关系重要性尤为凸显。
刘鹤强调,贸易投资合作是中欧之间最紧密的利益纽带。中方愿与欧方积极拓展在经贸、绿色、数字、金融、科技等领域合作,共同维护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今年7月第九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成功举行,在诸多领域达成重要共识,双方正在共同积极推动落实,力争抓住机会取得更多实实在在的成果。中欧投资协定历时7年完成谈判,成果来之不易,相信双方有足够的智慧找到继续推进的办法。
刘鹤指出,对于明年中国经济实现整体性好转,我们极有信心。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针对当前出现的下行风险,我们已出台一些政策,正在考虑新的举措,努力改善行业的资产负债状况,引导市场预期和信心回暖。未来一个时期,中国城镇化仍处于较快发展阶段,有足够需求空间为房地产业稳定发展提供支撑。
2.国家统计局:2022年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9.8%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情况:1—11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3863亿元,同比下降9.8%;其中,住宅投资94016亿元,下降9.2%。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89685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5%。其中,住宅施工面积633916万平方米,下降6.7%。房屋新开工面积111632万平方米,下降38.9%。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81734万平方米,下降39.5%。房屋竣工面积55709万平方米,下降19.0%。其中,住宅竣工面积40442万平方米,下降18.4%。
二、商品房销售和待售情况:1—11月份,商品房销售面积12125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3.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6.2%。商品房销售额118648亿元,下降26.6%,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8.4%。11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5520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0%。其中,住宅待售面积增长18.0%。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情况:1—11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36313亿元,同比下降25.7%。其中,国内贷款15823亿元,下降26.9%;利用外资66亿元,下降26.6%;自筹资金48994亿元,下降17.5%;定金及预收款44601亿元,下降33.6%;个人按揭贷款21870亿元,下降26.2%。
四、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11月份,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为94.42。
3.国家统计局:11月一线城市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宅价格分别上涨2.5%和1.2%
12月15日,据国家统计局发布,1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城市分别有51个和64个,个数均与上月相同。
11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5%和1.2%,涨幅比上月均回落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2%,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2%,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9%,降幅与上月相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4.8%,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
4.广州:立法保护传统风貌建筑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在不可移动文物已有文物保护法、历史建筑已有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的基础上,又将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纳入了地方立法,“让城市留住记忆”有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
据统计,广州市目前已认定传统风貌建筑1206处,但由于没有法律、法规对传统风貌建筑作出具体规定,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缺乏依据,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同于文物和历史建筑的保护,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更关注建筑的活化利用。规定第三条明确“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应当遵循科学保护、以用促保、社会参与、协调发展的原则”,第十三条则明确了本市通过多功能使用、租金减免、建立奖励补助制度、鼓励社会力量以投资、租赁、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等12项合理利用措施,统筹保障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同时,要求有关部门要提供技术支持,编制传统风貌建筑修缮技术规范。
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出台是广州探索建立特色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创新做法,将改变对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无法可依、无规可守,得不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现状,进一步激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责任人的保护主动性和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为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5.广州:四季度454个重大项目开工、竣工、签约总投资超7700亿
今年四季度,全市开工、竣工、签约重大项目共454个,总投资超7700亿元,涉及国际综合交通枢纽、现代化产业体系、社会民生、“老城市新活力”城市更新等各领域。其中,开工项目171个,总投资3850亿元;竣工项目160个,总投资1620亿元;签约项目123个,协议投资总额2269亿元。
全市上下全力以赴争抢项目完工时间,见证了项目投资如期加速。1-11月,1654个市“攻城拔寨”项目完成投资5410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4%。其中,基础设施项目完成投资204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2%;产业项目完成投资1596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3%;社会民生项目完成投资39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5%;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项目完成投资7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0%。
广州东部公铁联运枢纽仅用时1个月即完成用地报批材料的国家层面审核,项目11月14日正式完成用地报批手续,项目进入实质性开工。除此之外,北二环高速改扩建工程、惠州至肇庆高速公路白云至三水段等51个基础设施项目于四季度开工建设,广州港南沙港区四期、广州港南沙港区近洋码头等42个重大项目竣工。
城市更新领域,广州突出宜居城乡建设,科学有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四季度墩头基旧村改造(首开区)、上下九—第十甫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活化利用等10个项目开工建设。
6.广州:部署乡村振兴工作
日前,广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干“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袖,传达2021年度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者核工作情况和对广州反馈意见,听取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情况,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2021年度我市乡村振兴工作在全省考核中取得珠三角第一名的好成绩,但对标中央和省的要求、对昭人民群众期待,我们的工作仍存在差距和短板。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持续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要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健全种粮收益保障机制,稳定重要农产品供给,推进“穗种强芯”攻关行动,打造岭南特色种业创新高地。要做强都市现代农业,高标准建设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壮大农村电商、乡村旅游、数字农业等新业态,进一步提高特色农产品、精品花卉、现代渔业等现代农业产业链发展水平。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强化农房规划建设管控,加大城中村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力度,加强古树名木、特色民居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连线连片建设新乡村示范带,塑造岭南特色乡村风貌。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全面提升“头雁”工程质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城中村综合治理,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乡村建设。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落实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加快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改革创新,持续做好东西部协作、对口帮扶、对口支援和省内驻镇帮镇扶村工作。要强化工作落实,用好市领导挂点联系乡村振兴机制,强化政策支持、要素保障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考核评价和宣传引导,奋力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7.广州市番禺区:加快旧村改造步
日前,番禺区城市更新局公示了沙头街北海村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20日。基础数据调查的完成,将为旧村改造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根据《番禺区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工作规程》规定,沙头街已完成了北海村的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并经区相关职能部门综合确认,北海村城市更新基础数据调查成果向社会公众公示。根据公示的材料显示,此次基础数据调查包括产业、房屋、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经济、人口、土地、文化遗产及树木等方面数据。
03
项目动态
2022年第50周广州共发布2个项目动态,其中:基础数据公示1项,调查范围用地面积51.2公顷;实施方案公示1项,建新范围用地面积27.6公顷。
1、基础数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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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东联村旧村全面改造项目
项目区位:番禺区大石街道东联村
调查范围用地面积:511830.4㎡
人口:总人口27450人,其中常住人口14318人,非常住人口13132人
现状建筑面积:改造范围内现状建筑面积总计258089.8㎡,其中:私人物业房屋实测建筑面积137849.7㎡,实测建基面积35266.2㎡ ;集体物业房屋实测建筑面积27483.5㎡,实测建基面积92756.7㎡;国有物业房屋实测建筑面积92756.7㎡,实测建基面积20202.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面积:总计511830.4㎡,其中:农用地47976.6㎡、建设用地463853.8㎡
树木:古树名木7株,保护级别为3级
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公建配套建筑33座
2、实施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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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邓屋片旧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区位:项目位于金坑村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镇龙片区西部,东临均和村,南跨油麻山森林公园,西靠金坑水库,北依福山村、福洞村,属于生态居住旅游主要功能区
基础数据测量范围:783300㎡,其中标图建库面积150300㎡
建新范围用地面积:276200㎡,其中复建地块136500㎡,融资地块139700㎡
计容建筑面积:合计870400㎡,其中居住76250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36000㎡ ,商服71900㎡
实施主体: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邓屋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龙田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鹅冚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新村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谷洞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卓屋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黄埔经济合作社
广州市黄埔区新龙镇金坑村上新经济合作社
改造方式:全面改造
改造模式:合作改造
04
市场资讯
1、土地挂牌
本周8宗土地挂牌信息。
2、土地成交
本周18宗土地成交信息。
3、新盘入市
本周有12个新盘入市。
4、房地产市场交易信息
统计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8日
数据来源:广州市住房和建设局、网易房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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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深圳市房地产租赁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一城市更新集团创始于2013年,致力于成为专业领先的策略型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全流程服务商。集团业务聚焦于将城市更新、产业运营以及乡村振兴进行高度融合发展,我们致力于通过“旧改+运营”、“园区+基金”双引擎驱动模式,为中国新型城镇化提供系统性的解决方案。
合一业务范围包括政府政策编制顾问、更新整备项目全程顾问(投资开发顾问、全流程开发管理顾问及融资并购)、工改工产业园区策划招商运营等,参与操盘和服务的项目覆盖深圳十个区。合一城市更新集团立足深圳面向湾区,已正式成立东莞、惠州公司、广佛办事处,业务覆盖粤港澳大湾区两岸七城。集团于2017年、2019年荣获中国地产年会年度城市更新运营大奖。2020年,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行业发展研究工作站设立于合一城市更新集团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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