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到的催收电话就连是谁打的都不知道,他们只是在电话中自称为是某某银行或网贷平台委托他们进行催收的,但是,当我们要求他们提供相关信息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我们甚至于就要求他们提供一下我们欠钱的证据,如此简单的要求竟然也会遭到拒绝,我们一直都在想,如果这些他们无法提供的话,那么就先证明一下自己“催收”的身份吧,但是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就连自己的身份都无法征信,那么问题就来了,他们到底是不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委托的催收人员呢?如果不是的话,我们在银行或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这些人怎么会如此了解, 如果是的话,为什么银行或金融机构在我们被侵害后,不承认这些人是他们委外的呢?”河南的邵小姐私信我们称。

邵小姐还表示,我真搞不明白这些银行或金融机构天天喊着打击“反催收”黑产,为什么他们却证明不了这些黑产是不是“催收”造成的呢?我还搞不明白,当我们遭受到侵害之后拨打银行客服时,质问他们这些人是不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委外的第三方催收人员的时候,却被银行客服否决了,说白了,这些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客服都不承认这些每天都侵害我们的人是他们委外的,但是,当我们质问银行或金融机构客服:这些人如果不是你们委外的,为什么他们会有我在你们银行或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呢?但是,这个问题我们并未得到任何的答案,这些银行或金融机构客服也只是说会把我们反映的问题反馈给催收部门,但是当我们要求这些银行或金融机构客服提供他们委外催收机构的基本信息时,却遭到了他们的拒绝?

这让我觉得非常奇怪,因为,在我给这些银行或金融机构客服打电话的时候,他们都自称为自己委外的催收机构是合法合规的,但让我不解的是,合法合规的催收机构为什么“见不得人”,为什么在我们要求这些银行或金融机构客服提供他们所谓合法合规催收机构的基本信息时,会遭到拒绝呢?

其实,摆在我们眼前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些自称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委托的催收人员的真实身份,他们如果是催收的话,他们所隶属的公司主体我认为是非常明确的,而且也不会害怕受害者知道,但是,如果自称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委外的催收人员并不是合法的催收公司,而是一些社会闲散人员或者是“涉黑”的非法讨债组织的话,别说这些人不敢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我估计银行或金融机构也得可以帮助这些非法讨债组织成员隐瞒身份。

最关键的是,大家不妨想一想,现在是不是这样的一个情况,当我们接到这些人的催收电话时,他们是不是拒绝提供身份信息、能证明我们欠债的证据、银行或金融机构委托他们的证明、所属公司基本信息,甚至于就连我们要求他们提供一下能证明自己欠债的证据都能遭到拒绝,这让我们感觉到非常的不解,因为这不是催债的最基本的要求吗?

更加让我们不解的是,现在的社会怎么了,什么时候沦落成说别人欠钱都不用相关的证据证明了,更不用提供身份信息证明自己的身份了,这让我们觉得非常的奇怪,难道这些给我们打电话的人随便打一个电话说接到电话的人欠钱了,都不需要证明了吗?

邵小姐还表示,我更加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些银行或金融机构都称这些侵害我们的人不是他们委外的,如果不是他们委外的话,是不是代表着我们在银行或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泄露了呢?如果这些银行或金融机构就连我们这些客户个人信息都保障不了安全,还谈何让我们信任他们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安全呢?

特别知得一提的是,一下地方的监管部门难道没有什么事干了吗?立案的那些P2P平台调查清楚了吗?出借人的钱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手里,遭受到侵害的人怎么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呢?

值得一提的是,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可以监督深圳银保监局案件稽查处深圳122家被立案平台的情况,他们的出借人是否都已经兑付了呢?

如果没有兑付的话,这些出借人什么时候才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呢?这些好像是深圳银保监局案件稽查处的职责和义务吧,能不能给所有的出借人一个合理的兑付时间呢?别天天和这个合作和那个合作打击“反催收”,我们想问问深圳银保监局案件稽查处的相关领导,为什么会出现“反催收”这样的情况呢?
我们还想问问深圳银保监局案件稽查处,为什么会出现受害者找人“代理维权”的情况呢?如果你们监管的金融机构都合理合法,受害者自己都出现困难之后都可以和金融机构协商的话,请问一下,还有“代理维权”这些骗子的生存空间了吗?

我们更想问问深圳银保监局案件稽查处,我们上述的这些问题能不能给出一个合理的答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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