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 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诉前调解室仅用一个小时的时间就成功调解一起因索要钩机租赁费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在诉前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昔日的好友重新握手言和。

家住蛟河市白石山镇的孙某某与家住舒兰市的尚某某是一对合作多年的好朋友。2021年孙某某在舒兰市承揽了部分道路建设工程,因缺少动力机械,于是找到朋友尚某某商议租赁钩机事宜,在双方商议下,孙某某以30000元的价格租赁尚某某钩机,期限为一年,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工程结束后,孙某某却没有按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考虑到双方是朋友,尚某某没有好意思找上门催要,只是电话向孙某某说了租赁费的事,可是孙某每次都口头答应,却不见实际履行,后期连电话都不接了。无奈之下,尚某某来到法院寻求帮助。

法院诉前调解室法官向原告了解情况后,于是电话传唤孙某某来到法院,经调解法官做耐心的释法明理工作,孙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好友赔礼道歉。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一对昔时好友重续朋友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