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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5个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清远中院审理的唐文勇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入选其中。

(点击图片跳转原文)

一、黄俊棋等2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二、陈高明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三、杨泽民等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四、唐文勇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五、李锦星等13人涉恶集团案

四、唐文勇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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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案情

2004年起,唐文勇在清远市阳山县纠合同案人,在其经营的场所内纵容他人吸毒、游戏机赌博,牟取非法利益,逐渐形成了以唐文勇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通过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容留他人吸毒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称霸一方,欺压、残害当地群众,造成一人重伤多人轻伤;攫取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对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致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甚至被迫背井离乡,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裁判结果

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唐文勇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三年,并处罚金。

三、典型意义

本案系涉赌涉毒黑社会性质组织典型案例。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娱乐场所、城乡社区有组织地从事赌博、容留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从严打击这类犯罪,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来源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编辑 | 谢紫晴

审核 |黄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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