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曾发生一起严重刑事案件,丈夫出轨达16年之久,期间多次写下保证书,若是再次出轨就“自宫”,但他恶习不改,屡屡再犯并染上“脏病”传给妻子,女儿成年后丈夫提离婚,妻子一怒之下疯狂报复,不仅对他实施物理阉割,还使其双目失明、耳朵受伤、鼻梁打断、牙齿敲光,最终被法院严肃处理,女儿却对她同情万分!

(当事人均为化名)

杨丽是江苏建湖人,从小在农村长大,因为家境贫寒,初中毕业就到镇江打工,并在此遇见做小生意的顾勇,杨丽文静秀气,顾勇阳光帅气,两人很快相恋,不久后就谈婚论嫁,双方父母对彼此都满意,两人步入婚姻殿堂。

1989年,杨丽嫁到镇江,第二年女儿出生,给家里带来了短暂的快乐后,便是越来越多的争吵,杨丽觉得婆婆对自己不好,向丈夫诉苦,丈夫却觉得她过于矫情、没事找事,两人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感情慢慢变淡。

杨丽不舍得家庭,经常主动向顾勇示好,表示想修复裂痕,顾勇却总以生意忙为由拒绝,甚至索性夜不归宿,远嫁娘家靠不上,婆家又处处刁难,杨丽提出离婚

但顾勇反而不愿意了,以孩子太小为由拒绝,因为生意逐渐好转,顾勇越来越忙,根本没法顾家,而且父母离婚对孩子幼小的心灵会造成极大伤害,顾勇向妻子保证会改过,杨丽为了女儿选择原谅丈夫。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很快杨丽就发现顾勇在外面有其他女人,顾勇回家时偶尔会被妻子质问,但他抵死不认,以朋友和姐妹的名义糊弄,由于没有证据,杨丽只好作罢。

直到女儿6岁,杨丽现场抓住丈夫出轨,顾勇才不得不承认他有好几个情人的事情,杨丽伤心之余再次提出离婚,顾勇下跪表示自己会改,并写下一张保证书:若是以后继续沾花惹草,被妻子发现就“自宫”惩处,没有特殊情况必须回家睡觉!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事实证明男人这个物种,只有挂到墙上才会老实,一张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保证书,对顾勇毫无作用,第二年,杨丽又发现顾勇身边出现新欢。

杨丽在家中大闹一番后,顾勇被父母训斥了几句,向妻子认错后再次写下保证书,保证和对方断绝关系,短短几年时间,这样的保证书写了好几份,顾勇的出轨情况却没有任何好转。

更让杨丽崩溃的是,因为顾勇私生活太乱,他染上“脏病”并传染给妻子,杨丽不得已厚着脸皮去医院就诊,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后才算治好。

此后两人分房而睡,夫妻关系名存实亡,顾勇却压根不在意,他的生意越来越好,一部分钱用来养家,其他的用来寻欢作乐。

女儿从小就很少见到父亲,知道他在外面乱来,她对父亲同样充满憎恨,经常安慰母亲,但即便如此,杨丽还是经常忍不住歇斯底里发火。

女儿长大后,顾勇打算和妻子离婚,此时杨丽反而不愿意了,她为家庭付出这么多,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顾勇这个父亲几乎没有尽到任何义务,如此自己人老珠黄,丈夫却想抛弃自己,明显是有其他企图。

杨丽死活不同意离婚,顾勇竟直接搬出去和情人同居,每月最多回来几次,2005年7月,女儿即将开学,学费还没有准备好,杨丽多次催促丈夫回来商量,顾勇每次都敷衍了事,直到女儿发话,他才不耐烦地回家。

之后惨剧发生,7月21日下午,顾勇因为杨丽不同意离婚,故意小题大做发脾气,杨丽不甘示弱马上反击,两人发生激烈争吵,事后顾勇没有多想,很快陷入睡熟,没想到即将迎来噩梦!

杨丽在家中越想越气,这些年自己独自抚养女儿,婆婆对自己百般刁难,丈夫无数次出轨和欺骗,甚至还染上“脏病”受尽嘲笑,现在女儿长大了,眼看快熬到头,却要被一脚踢开,越想越生气的她,做出一个疯狂的决定!

趁着丈夫熟睡,杨丽拿上菜刀铁锤,对他狠狠劈砍,顾勇吃痛之下惊呼求救,想睁开眼却因为血变得视力模糊,女儿听到声音赶来时,只见母亲疯狂朝父亲下狠手,顿时吓得不敢动弹。

幸亏邻居及时发现,报警后将顾勇送医,因为伤情十分严重,顾勇多次被下达病危通知书,虽然侥幸捡回一条命,却生活不能自理,经鉴定,顾勇构成重伤!

事实上,顾勇不仅被妻子物理阉割,还双目失明、耳朵受伤、鼻梁打断,牙齿几乎全被敲掉,杨丽事后供述,她就是想让丈夫有口难言、有耳难听、有眼难见,再也不能和其他女人鬼混!

那么,杨丽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处理?是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罪?

杨丽使用菜刀铁锤对丈夫下狠手,本意是为了报复对方,事后将丈夫及时送医,结合各种情况综合判断,法院认为她没有杀人故意,因此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而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杨丽手段残忍,致使丈夫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后果极其恶劣,依法应予严惩,但考虑到顾勇对引发此案具有严重过错,最终法院判处杨丽无期徒刑,并赔偿顾勇经济损失42万元。

出轨同家暴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顾勇一错再错,欺骗妻子背叛家庭,最终失去健康;杨丽一忍再忍,冲动之下做法极端,最终失去自由,令人唏嘘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