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观-----不是每一个观点,都可以叫元观。

一、现存《易经》与《易传》的编写与阅读

通常是由:卦象、卦名、卦辞、《彖传》、《大象传》、爻辞、《小象传》、《文言传》的次序排列而成。

二、解卦的原理

卦象以六爻说人事情境,一个卦象指涉一种情境,由卦名决定是什么情境,由卦辞及爻辞决定是吉是凶是悔是吝。因此要认识一个卦,首先要认识从卦象到卦名的推演原理,以便认识卦辞的吉凶及意旨。此一原理依据各卦自成一理,没有统一的原理,但有一些基本的模型。其次再按照爻位与爻位间的关系,认识爻象的吉凶,以及爻辞的意旨。

三、爻位的基本原理

爻位首先是在某一卦象中,因此卦象及卦名首先决定了各爻的情境,从六爻位的爻位关係中再去论其吉凶悔吝。爻位关係包括:上下、中位、当位、应、初上、及二三四五。

(一)上下卦,爻

上下:指上下两个三爻卦,决定卦名卦旨时或许不是由上下两卦之组合而取得的,但是讨论各爻的吉凶悔吝时,却绝大多数都是就着上下两卦的架构来决定的。

上下两卦代表人事结构中的上下两个阶层,意即中央与地方或高阶与低阶。

易经》论人际关系的吉凶悔吝,就是在这个人事结构中推演的。

(二)位

中位:每一个卦的第二五两爻为「中位」,指得是上下两卦的中间之位,得中则吉,象征获正位。意即上下两个管理阶层中的主管,坐主管之位者自然享用最多的资源,故吉。

(三)

当位:每一个卦的第一三五位为奇数位,故为阳位,阳爻居之为得位,吉。阴爻居之为不得位,凶。这是基本原则,但例外很多,主要是还有其他决定性原则在。每一个卦的第二四六位为偶数位,故为阴位,吉凶原理同上。

(四)应的体现

应:「应」是上下卦的互动关系,元观认为《易经》强调高阶与低阶的互动关系,其中有角色类似的上下阶层之人物,他们相应则吉,不相应则凶。上卦之第六爻与下卦之第三爻角色地位相当,上卦之第五爻与下卦之第二爻角色地位相当,上卦之第四爻与下卦之第一爻角色地位相当。例如:大国的皇帝与小国的国君角色地位相当。应的关系主张上下两个地位角色相当的人物之间,一阴一阳则吉,为应,表示会互相帮忙。双阴双阳则凶,不应,表示互相排斥。

(五)初与上
初与上:「初」为第一爻,刚进入一个新环境的新鲜人,通常与大环境的吉凶关系较少,少有承担大事的机会,重点在努力学习,但是有时会有例外。「上」为第六爻,已经经历过整个事件的种种阶段与角色,也是与当前局势的吉凶悔吝无甚相关,最好也不要主动关怀,否则会让人厌恶,人生的目的应在于自己的下一个阶段的目标之准备,当然偶尔也会有例外。
(六)二,三,四,五
二,三,四,五:一卦中间的四个爻,通常是人们在一个环境中与这个环境的关系最密切的阶段,因此元观认为它们有种种人生事件的发生,也就有种种吉凶悔吝的感受。这四个阶段各自有它固定的一套命运结构,《系辞下传第九章》就明白地说出了这个固定的命运结构:
易经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若夫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唉!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也。知者观其辞,则思过半矣。二与四,同功而异位;其善不同,二多誉,四多惧,近也。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三与五,同功而异位;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