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时期,在河北宛平有位名叫陈永年的人,家里祖上有些资产,算得上当地的富户,后来有所败落。

陈永年的弟弟陈永泰不幸早亡,永泰去世后,他的妻子就开始闹着分家,在古时很多富户都有家族产业,因此大多在一起生活。因弟媳一再坚持分家,陈永年不得已就同意了。

在分家的时候,陈永年的弟媳对他请求说:“哥哥正值壮年,作为男子能做些营生,我一个寡妇带着年幼的孩子,也无法获取什么收入,希望能分得家产的三分之二。”家族里协助分家的长辈都不同意,认为这个要求有点过分。陈永年说:“弟媳说得有道理,家产就按照她要求的,分给她三分之二吧”

后来弟媳又以孤寡无法去收取外债为由,希望把分给自家的债券都算给陈永年,让永年再拿出五分之一的财产抵算。还有一些积累的陈年老账,弟媳连同所欠利息一并折算给陈永年,又让陈永年让出十分之一的财产,陈永年也都一一答应下来。

按照弟媳的要求分家后,陈永年的家产已所剩无几,陈永年虽然吃了很大亏,可他并没有过多去计较。后来分得的债款很多都没有收上来,因此陈永年的家境竟日益窘迫起来。

陈永年分家这事发生在乾隆丙午年(1786年),在此以前,陈永年的家族史上从未出过科举高中之人,就在这一年,陈永年的儿子陈三立参加科举考试,竟金榜题名,一举高中。

这件事是纪晓岚从他的同年李步玉那里听来的,被他记载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李步玉同陈永年家居住的很近,对分家的事自然知道得很清楚,因此当放榜之日,陈三立高中的喜报传到时,李步玉与人感叹说:“天道固终不负人!”

资料来源:【清】纪昀著《阅微草堂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