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原文如下:
嘉陵区几条标美大道路口,长城路,都尉路,嘉南路每个十字路口都立着三到四个广告牌,这些广告牌严重违反“南充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占用国有资源,不招标不投标。
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政府部门,没有他老汉老娘表态〈市区政府文件〉,就可以把老汉老娘的财产资源拱手让人赚钱?为了掩人耳目,这败家子也没有出个红头文件,利用其城市管理的权利,徇私舞弊,通过口头打招呼赚取好处费。
这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以为网友看不出来?街道电瓶车没放好,你们都要拖走罚款,你们真的会做生意。
南充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嘉陵区有专门规划的几处公益广告位,其中嘉陵区政府广场花了几百万的大屏幕就是公益广告位。
来源:麻辣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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