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渭南市林业局发布的一则通告引起公众热议,通告号召群众可以组成5人以上团队对全市范围内野猪进行狩猎,并将狩猎野猪拍照后送到政府规定场所,一头野猪奖励2500元。作为三有保护动物的野猪,难道不需要保护了?杀绝了怎么办?
野猪大家族
野猪是一种知名度很高,很常见的野生动物,在世界范围内都有分布,共有8属22种,在我国有1种7个亚种,可以说是家族兴旺种类繁多。我们常见的野猪都是欧亚野猪,主要生活在欧亚大陆。
野猪平均体长1.5-2米,肩高90厘米左右,体重90-200公斤,当然这只是一个平均数,不同地区的野猪大小差异很大,比如生活在印度、尼泊尔的侏儒猪,体重只有8-9公斤,还比不上一条中型犬。而生活在我国东北以及俄罗斯远东地区的野猪,最重可达400公斤,除了人类之外,一般的动物轻易没人敢惹它!
在我们印象中,野猪就是傻大黑粗的典型代表,其实不然,在野猪家族也有长相别致,不走寻常路的品种,那就是红河野猪。它们体毛浓密,呈橙红色或棕红色,背上有一条白色的条纹,尤其是每只耳朵尖上还有一绺长毛,就像扎了两个小辫子,看起来非常有个性。凭借独特长相,红河野猪愣是在相貌丑陋的猪界杀出一条血路,光荣的被认定为世界上“最美的猪”。
渭南是个好地方
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有野猪分布,它们也是中国分布最广泛,而且与人类冲突最频繁的野生动物之一。那么,为什么陕西渭南要奖励杀野猪?
据统计,在陕西省生活着约20万头野猪,野猪活动区域占陕西省国土面积的69%,野猪分布区域不仅广泛,而且在秦岭山区等局部地区已呈现泛滥,人猪矛盾正变的日益突出。
一个问题已经摆在面前,那就是渭南地区的野猪为什么这么多?
早在2000年8月,野猪就已经被列入国家林业局《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也就是“三有”保护动物,从此以后野猪开始大量繁殖。
实际上,野猪是地球上最多产的大型哺乳动物,它们每年能产1.5窝,每窝平均5到6头,也就是说一头母猪每两年可以产3窝接近20头小猪,经过十几年发展,野猪数量必然呈现几何级增长。
2018年陕西决定缩短禁猎期,2021年国家林草局拟将野猪从“三有”动物名录里删除,同时在全国14个省区开展野猪危害防控综合试点工作,2021年陕西全省猎捕野猪也只有区区的111头,对于庞大的野猪群体来说,这个数字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这就导致陕西部分地区,野猪已泛滥成灾。
野猪的破坏力
随着野猪数量的快速增加,随之而来的就是人猪矛盾的尖锐化,各种问题都将接踵而至。
野猪属于杂食性动物,基本上什么都吃。随着野猪数量的快速增加,食物链必然受到严重威胁,客观上对生态系统造成了破坏。
农民称“春拱种、夏毁苗、秋啃果”,这说的就是野猪对农作物的破坏。一些被赶出山林的野猪被迫来到人类居住区,它们毁坏农田,破坏农作物,包括玉米、红薯、土豆等等。
这在无形中大大增加人和野猪冲突的可能性,一些野猪不仅破坏农作物甚至还会攻击人类,对当地农户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今年,在贵州毕节就有一头野猪突然闯入一家饭店,在消防人员的协助下才将它制服。南京也发生野猪闯入大学校园的事件。
会被杀绝吗?
目前,陕西部分地区野猪已泛滥成灾,渭南也开始重金奖励猎捕野猪,野猪会因此被杀绝吗?
首先看一个真实案例,2020年山西晋州市两个农民带着捕兽夹一起上山捕猎野猪,结果还真抓住一头野猪,就在他们带着野猪往家走时被当地民警查获,法院认为两个农民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对其二人分别判处拘役一个月。
野猪虽然不是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但还是“三有”保护动物,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随意捕猎,所以被杀绝的问题无需担心。目前,我国有1700多种“三有”动物,除野猪外,常见的刺猬、草兔、麻雀,甚至是中华蜜蜂都属于“三有”动物,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捕杀,否则就涉嫌构成非法狩猎罪。
随着生态环境的保护,野生动物已经越来越多,在局部地区单一物种的泛滥,可能对整个生态环境带来破坏性影响。当动物与人发生冲突时,首先保护的还应该是人。对于泛滥成灾的野生动物,就应该果断进行猎捕,控制动物的种群数量,重金奖赏猎捕未尝不是一个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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