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一

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延长至2023年1月20日

哈尔滨市各参保企事业单位(含中省直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哈尔滨市2023年度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时间将延长到2023年1月20日(2月起基数调整,对1月进行补收)

一、申报方式

参保企事业单位用火狐或者谷歌浏览器登录哈尔滨市失业、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http://221.207.175.178:7985/enterpriselogin/),进行2023年度职工缴费工资申报。

二、职工缴费工资的构成

1、参保企事业单位应以参保职工个人2022年度(2022年1-12月)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2023年度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2、按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1990〕1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精神,职工工资收入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性收入等。

重要提示二

2022年度失业保险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至年底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和个人:

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贴政策、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保障扩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尽快在规定时限内申报。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一次性扩岗补贴可登陆“哈尔滨市金保网上申报系统”(http://221.207.175.178:7985/)申请;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可关注“哈尔滨市人社”微信公众号“特色服务-失业补助金专区”申请,或登录“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jhtml)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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