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娜

2022年,为全面贯彻成都市委办公厅《关于以“九责工作法”促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成都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突出监督首责,重点抓好明责、谈责、函责、查责、评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四责”协同发力,推动市公安局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

明责。指导市公安局主体责任牵头单位政治部根据公安部、省厅和市委的意见精神,制定《2022年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任务分工》,明确了工作项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工作任务,做到责任清、责任明。为2022年新提拔的9名处、队“一把手”和政委制发《履责提示函》,提醒督促履行管党治警责任。

谈责。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2次组织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市公安局副局长和驻局纪检监察组长联合约谈发现问题的分局班子成员,要求正视问题、压实责任、找出差距、落实整改。驻局纪检监察组对各处、队和分局班子成员及民警代表共159人开展政治评价谈话,了解市公安局班子成员纪律作风、履职尽责、执行落实等情况。

函责。根据监督执纪中发现的问题,驻局纪检监察组向2名分管副局长、2个部门和支队、1个分局制发《工作提示函》,强化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公安机关的执法培训、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并限期整改落实,不断推动基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查责。驻局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开展违纪案件情况分析通报,为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警提供参考。督导和支持市公安局开展执法司法领域群众身边“可视”“有感”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多轮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市公安局政治部开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迎检考评相关工作。

驻局纪检监察组运用“室组”联动机制,在市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指导下,召开部署推动会2次,查阅资料27册,重点围绕党风、领导决策之风,选人用人之风,执行落实之风,文风、会风、话风、社会交往之风八个方面,结合个别谈话、问卷测评、监督检查、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巡察反馈、民主生活会等情况,对市公安局开展政治生态评价“画像”,促进公安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有效履责担责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