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年初李鸿章取代曾国藩担任剿灭捻军的主帅,是近代集团势力湘消淮长的显著标志,反映了湘淮两军的不同历史发展道路。就军系而言,淮军出于湘军,湘淮两军有着“水源木本之谊”;但在曾李两位统帅不同治军思想和战略原则的指导下,走上各自不同的发展道路。

关于裁湘留淮战略决策的形成

关于裁湘留淮战略决策的形成

同治三年六月十六日(1864年7月19日),随着湘军攻占天京、血腥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后,湘淮军的去留,成为摆在清政府和湘淮军统帅面前的一个重大问题。

在天京即将攻陷前,河南巡抚张之万于六月初十日率先奏上《裁勇练兵折》,建议整顿制兵以代替勇营,清廷当即下旨,认为此议“实为目前要务”。天京攻下后,御史陈廷经等又奏请“妥善安置勇丁”,或挑补兵额,或遣撤归农。七月十一日,清廷随即旨令各督抚“妥慎办理,毋贻后日无穷之患”。

一时之间,镇江冯子材、扬州富明阿部防勇以及驻扎松沪之贵州勇、水师广勇等部纷纷全撤。这股裁勇浪潮,自然要波及到此次镇压太平天国的主力——湘淮军。

当时在江南地区的湘淮军,共有三大支:一是江苏李鸿章部淮军,共有水陆七万余人;二是浙江左宗棠湘军近五万人;三是曾国荃部五万余人,加上曾国藩大营和外围援军鲍超等部,总兵力也在七、八万人。

如何在战后妥善处置这支人数庞大的湘淮军,对节制四省军务的主帅曾国藩来说,的确是件十分挠头的事。首先,曾国藩心中十分明白,清廷最高当局在重用他的同时,疑忌和不满也在不断增大。

早在咸丰初年,就有人向皇帝进言,认为曾氏创练湘军,犹如“居闾里一呼蹶起”的“匹夫”,“恐非国家之福”。致使他一直坎坷蹭蹬而得不到封疆实权。只是到了咸丰十年江南大营第二次兵溃,环顾海内,只有曾国藩可以统率湘军应敌,清廷才任命他为两江总督兼钦差大臣。

而这一安排,又是出于肃顺的建议。因此,当辛酉政变的消息传来,曾国藩连日寝食不安,深感:“权太重,位太高,虚望太隆,悚惶之至。”因此,“总须设法将权位二字推让少许,减去几成,则晚节渐渐可以收场耳。”

另一方面,湘军经过连年征战,将帅志骄意惰,兵士掳掠成性,加以闹饷而哗变不断,已染上很深的暮气,大违曾氏创办湘军时的初衷。加上他本人身体多病,未老先衰。

因而从攻占安庆以后,妥善安排后事,功成身退的念头,便不时在他的书信中流露;当他获得节制四省的实权后,即保荐左宗棠、李续宜、沈葆桢、李鸿章出任方面大员,也是他未雨绸缪的一个先着。

为此,他在同治三年二月十一日谆嘱曾国荃:“勇退是吾兄弟一定之理,而退之中次序不可凌乱,痕迹不可太露。”综合各方面的考虑,他认为兵权过重是朝廷对他不放心的首要因素。

所以,他在攻下天京后第十九天的《粗筹善后事宜折》中即指出:“臣统军太多,即拟裁撤三四万人。”十余天后,又以曾国荃有病,奏请开缺浙江巡抚回籍。到十月十二日,正式奏报:“金陵各营勇丁,陆续遣撤,已及二万五千余人。”并由曾国荃押带回籍。

一年多后,除湘军水师改编为经制长江水师,其余曾氏兄弟直辖湘军均被裁撤。与此同时,左宗棠部湘军也由六万余人裁去四万多,其余江西、湖南等地湘军也大部遣散。这样,曾国藩以大规模自裁湘军之举,既减轻了朝廷对他的疑虑,也使湘军后期带来的诸多弊端一了百了。

曾国藩之所以能下决心大规模裁撤湘军,与他一手扶持的淮军迅速壮大有着重要的关系。早在淮军东下之初,他就告诉李鸿章:“目下可使在沪、在常苏之合肥健儿慕义归正,将来可恃淮勇以平捻匪而定中原。”不久,淮军在上海外围连战获胜,他又函告李氏:“阁下急须多选统领、营官,日夜训练。鄙人所期望于淮勇者甚大,寄语珂乡诸君子,努力图之,不可以目前立功自足。”

次年六月,鉴于苗沛霖在皖北复叛、临淮危急,他再次致信李鸿章:“苗逆若得寿(州)、蒙(城),其祸孔长。湘勇之力,渐不能穿鲁缟,将来荡平此寇,端赖淮军矣。”由此可见,对于淮军在“平吴”之后还要继续承担“剿捻”的任务,曾国藩是早有预见,成竹在胸的。

因此,在攻下金陵后写给李鸿章的第一封信中,他就说:“拟请雄师北渡,肃清淮南北各属,以保珂乡,亦即以卫苏疆。一至淮北,湘勇远不如淮勇也。”

针对天京克城后湘勇大肆搜掳,引起朝廷震怒,追问太平天国圣库财宝下落,而曾国荃为千夫所指、只得托病告退的结局,曾氏又致信李氏:“即钦阁下之忠荩宏远,而又私幸阁下走创立淮勇新军,正所以济湘勇之穷,而为鄙人弥缝无限之缺憾也。”

而当他下决心裁撤湘军时,则以更坚定的口气连续信告李鸿章,表明了裁湘留淮的通盘考虑,他说:“湘勇强弩之末,锐气全消,力不足以制捻。将来勘定两淮,必须贵部淮勇任之。国藩早持此议,幸阁下为证成此言。兵端未息,自须培养朝气、涤除暮气。淮勇气方强盛,必不宜裁,而湘勇则宜多速裁。”

曾国藩之所以能下定裁湘留淮的决心,除了持盈保泰、功成身退的心理和看到湘军暮气深重的诸种积弊外,李鸿章在朝廷一再催令淮军会攻金陵时,有意拖延“让功”,以保全曾氏兄弟“薄面”的举措,亦使曾氏对这位门生倍感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