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区有关用热户:

2022-2023年度供暖运行已达60多天,大部分用热户和单位积极缴纳了取暖费,但还有小部分用热户至今未缴,直接影响着电厂热源费解缴和广大用热户的正常持续用暖。为及时回笼资金,支付运行相关费用,保证城区居民和单位温暖过冬,我公司决定对取暖费欠费进行集中催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催缴范围是2022年度及以前年度用热欠费的住户和单位。

二、各用热住户和单位应于2023年1月10日之前缴清本年度取暖费和历年欠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的住户和单位,将从2023年1月11日起,采取有关措施进行催缴。

特此通知

灵台县惠民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26日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徐 娜

编审:马文军

审核:杨彦东 刘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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