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心电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呼吸心电类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56.4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52.2万元
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呼吸机6台、无创呼吸机6台、病人监护仪10台、注射泵10台、电动吸引器5台、体外除颤监护仪1台、正压防护头罩(含送风装置)10台、数字式12道心电图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技术参数部分;
2、交货地点:文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所要求的相关业务(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2) 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资格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注:①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容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供应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供纸质文件,不提供电子形式);未通过现场报名方式的供应商不能参与投标,及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月16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
联系人:夏工
手 机:132-4177-5805
邮 箱:zb001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