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大家都不陌生,除了故意虚开逃税漏税外,还有这样一种常见情况:

真实业务场景,但是对方却提供了虚假发票,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做才合规呢?

真实业务中收到虚假发票,企业可以采取这三种做法:

一、及时补开、换开发票。

企业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注意:如果发票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已经结束,企业应当自被税务机关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二、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时,提供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

三、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注意:企业应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调增发生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并做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

注意了,虽然双方确实存在真实交易的业务,但是如果取得的发票上注明的销售方名称与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符,发票开具方也承认并未发生业务往来,那么就会被按照偷税处理!

虚开发票属于严重涉税违规行为,但是很多企业在运营中,也确实存在大量的“真实业务,虚假发票”的现实情况。

比如一家企业找了一位行业大咖进行企业培训,并付了20万元的培训费用,如果想要将这笔费用纳入成本支出从而税前扣除,那么就需要对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但是个人开取发票困难重重,不但需要前往税务厅代开发票,而且需要提供多项材料,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在此背景下,很多个人难以避免会选择“走捷径”,也就是找第三方虚开发票,而企业也因此收到了“假发票”。

在当今社会,多元化用工已经成为越来越普遍的现象,企业除了拥有内部员工外,还和大量的外部个人建立了合作关系,但是这也带来了交易结算、税务申报、发票管理等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将为企业带来违法风险!

在国家大力倡导平台经济的今天,平台化转型成为众多企业的选择,而对于平台内部存在的大量和做个人,也需要双方构建新型的合作模式,从而实现合规运营,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