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对以下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2年12月9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书面提出,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06 邮编:310007);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368008 邮编:3250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地址:温州市滨海园区浙南经济总部大厦7楼(电话:0577-85851716 邮编:3250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州湾新区分局
2022年12月8日
声明:本文所采用信息和数据均来自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可信任媒体等公开渠道,但无法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本文观点和数据不构成对房地产投资、买卖的依据,任何人因该观点或者数据而导致的财产亏损,责任自负,本公众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