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更名为新冠感染!

12月26日晚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怎么管?一图速览!

12月26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公布。具体怎么管?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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