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县恒禾湾美2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XM2022083)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泉州市安溪县恒禾湾美2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36.1060万元,招标人为安溪县恒禾湾美二期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1136106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泉州市安溪县恒禾湾美2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泉州市安溪县恒禾湾美2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4.1.投标单位必须按本邀请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4)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正反两面);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需)。
4.2.近期(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包括如下:
(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若投标人因新注册成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4.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4.4.供应商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
备注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投标人提交资格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27日09时00分到2023年01月05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7日14时30分
七、其他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泉州市安溪县恒禾湾美2期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项目概况:
本物业名称:恒禾湾美2期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坐落位置: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河滨北路1890号
占地面积 4.751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297382万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 9.6万平方米;商业0.69万平方米;多层住宅0.5万平方米;别墅0.61万平方米;配套公建0.26万平方米;其他1.64万平方米。地下车位337个。
请联系后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赵 琳
联系电话:185 1840 8518
邮 箱:zqsd85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