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寒假起止时间
1.全市中小学放假时间:根据当前线上教学情况,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时间定于2023年1月9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十八至次年正月十六);
普通高中学校定于2023年1月14日至2月6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次年正月十六)。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统一于2023年2月7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开学。
2.各县区中小学放寒假及春期开学时间也可以结合本县区实际自定,但需将时间调整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22年12月27日
编辑:小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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